最近,一位在美國紐約街頭賣肉夾饃的“洛陽大叔”在網上受到熱捧。這位名叫謝云峰的河南人不懂英文,卻在哥倫比亞大學門口擺攤賣中國西北小吃,生意好時,每天有七八百美元收入。有人佩服他“有魄力有眼光”,有人羨慕他“美國發財好容易”,更有人感慨“美國沒有城管真幸福”!
“洛陽大叔”的新聞傳遞出的信息非常豐富,值得解讀一番,尤其是在身邊的小販和城管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
首先,國際大都市果真需要對小攤販說“不”?在許多人的印象里,發達國家的城市似乎都是環境整潔美觀,市容一塵不染,小攤小販不見蹤影。事實上,在美國的許多城市,“洛陽大叔”隨處可見,只不過,謝云峰們有一個正規名稱——“餐車廚師”。在英國倫敦,著名的富人區諾丁山周末也辟出馬路集市,人們在這里可以淘到各種小商品、二手物品、古董,集市也有賣食品的小攤,出售德國香腸、印度咖喱飯、意大利熱紅酒……我國臺灣地區的夜市也很普遍,琳瑯滿目的小食攤,已成一景。不能否認,小攤販讓城市變得更有生氣、更富情趣。
其次,美國擺攤果真沒有門檻嗎?人們在羨慕謝云峰擺攤致富的時候,大多忽視了一點,謝云峰是持證上崗的,他考出了美國的“餐車廚師執照”。可見,在美國,擺攤也有法可依,絕不是隨意推個小攤就能上街賣小吃的,必須提出申請,得到許可后才能開業,而且必須嚴格遵守擺攤的區域、衛生要求。這給我們上了一課。中國的小攤販之所以遍地開花,烏煙瘴氣,影響市容,就在于沒有門檻。我們不妨借鑒美國做法,設定“餐車廚師”這一職業,規定必須考出執照才能上崗,并統一“餐車”樣式,劃定設攤區域。
第三,美國果真沒有城管嗎?答案也是否定的。紐約市政當局對小攤販的衛生管理非常嚴格,如果被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就要遭遇高昂的罰款。“洛陽大叔”因無意中違反了幾項管理規定,曾被當地衛生局罰款超過1000美元……也就是說,“美國城管”其實是地方衛生管理官員。因為有了完善的法規,無證擺攤就是違法,警察就可以執法,所以不需要城管整天巡邏。這也提醒我們,關于亂設攤的立法,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