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著城管制服執法,晚上則換上便裝擺攤,武漢一名城管執法隊員引起全國網友關注。昨日,武漢城管官方微博回應此事,稱當事人是一名優秀城管執法隊員;洪山城管人士則稱:“擺攤”實為臥底,目的在于“換位思考”。(光明網6月17日)
糾結于城管該不該擺攤是個偽問題,也毫無意義,關鍵是城管能否守法經營才是關鍵。擺攤這種現象在城市很普遍,也沒有哪部法律明確不允許城管擺攤經營,既然如此,城管在工作時間之外擺攤,也是其正當權利。即使市長擺攤,只要合法經營,別人也無權置喙。
從這個角度講,我們也不必對城管擺攤說三道四,需要關注的是,城管在擺攤中是不是享受了特權,是否存在以權謀私的行為,這才是公眾真正要關注的。
城管擺攤應屬正常現象,就像不能因為是交警就不讓其開車,是法官不讓其打官司一樣,所以,對此事也不必反應過敏。雖然武漢城管官方回應,兩名城管擺攤純屬執行“臥底”任務,我們姑妄聽之,也不必較真。
網友爆料之所以引來眾多關注,主要是人們懷疑城管擺攤是不是執法犯法,或者以權謀私,因為生活中有太多這樣的例子,所以,才引來人們異樣的目光。
城管利用業余時間擺攤這個可以有,關鍵是要以普通商販的角色出現,在城管隊伍中也有生活困難者,不能因為是城管就剝奪其擺攤謀生的權利。城管擺攤不是問題,是否違規才是問題。
城管在擺攤中能體驗到小販生存的艱辛,有利于工作中換位思考,減少暴力執法問題的發生,所以,對此我們不必驚詫,這才是一個理性的公民社會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