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可業主的這種極端做法,但它卻得到了其他業主的充分理解,他們感覺自己辛辛苦苦一輩子攢下積蓄買來的房子就這樣被人搶走,正像羔羊一樣被任意宰割。有論者呼吁大家重視這個告示,因為在自焚都不能阻止拆遷的情況下,拆遷戶可能因看不到任何希望而選擇更激烈的反抗方式。讓我們感到更無助和可怕的是,拆遷方“防范但不改變補償標準”的表態,這等于毀滅了業主的全部希望,要么無條件接受現有方案和平拆遷,要么過激阻撓已有充分防范的強制拆遷——總之,房子是一定要拆的。
近幾年來,隨著城市房屋拆遷條例被認定為與《物權法》精神相悖,所受詬病日益增多。隨著條例修改進程不斷加速,現實中卻出現了方向完全背離、措施完全矛盾的兩種趨勢。一方面,拆遷條例征求意見稿原則性和方向性的巨大改變,讓拆遷戶看到了維權的一線曙光,更堅定了實現自己補償要求的信念,在拆遷補償談判中更加理直氣壯、拒不讓步;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充分利用新法正式出臺前的“討論期”,希望最后利用一把對自己明顯有利的現行拆遷條例,擴大城市拆遷改造范圍,加快拆遷改造進度,最大限度地滿足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把土地儲備起來。于是,許多地方政府上演了“最后的瘋狂”,甚至引爆多起“拆遷戰爭”。
據說,出現“死亡告示”的小區已有業主因非法拆遷而自殺身亡。一個時期以來,江蘇東海、鹽城,北京海淀,山東膠州,福建泉州,黑龍江東寧等地先后發生拆遷戶自焚事件,湖北武漢的拆遷戶被鏟土機活埋。在強拆過程中,除了拆遷戶無謂的流血犧牲外,也有拆遷人員被傷被殺。在我國以拆遷改造為標志的快速城市化進程中,流血和沖突在某種意義上說是如影隨形,現代城市的某些天價大樓下都有著“帶血的地基”!
在經濟快速發展和文明快速提升的進程中,我們已誓言不使用“帶血的煤”,難道還要用大量“染血的土地”來修建文明的大廈和溫馨的家居嗎?難道我們的城市化之路也要用鮮血和沖突做路基嗎?自古以來,利益沖突特別是經濟糾紛,往往不能用簡單粗暴的高壓和強制來解決,因為這只是暫時壓下了問題,積聚的矛盾最終還是會損傷社會和諧的根基。近日頻發的以報復社會為目的的惡性案件,就是典型例證。
理想的城市化和現代化是“人”的城市化和現代化。面對強拆事件中公民權利受損和社會和諧受到巨大威脅的一系列事件,我們無法不擔憂和焦慮。一些地方變本加厲、顯失公平、無視群眾利益和感受的強拆該停止了,現在已經到了振臂高呼“不要帶血的城市化”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