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的省情決定了在貧困地區推進新型城鎮化,要以縣城建設為突破口。這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慮:第一,甘肅作為我國西部貧困地區,大面積在鄉鎮一級推進城鎮化難度很大,縣城無論是基礎設施、產業發展,還是人口聚集能力,推進城鎮化的條件都比較成熟。第二,通過縣城的發展,可以大幅度提升貧困地區新型城鎮化水平。第三,加快縣城建設,可以加快產業升級,擴大城鄉就業,提高縣域經濟聚集能力和吸納農村人口轉移能力;可以較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貧困地區脫貧致富;可以增加貧困地區縣級財政收入,增強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可以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可以促進消費,拉動內需。
基礎設施建設是甘肅貧困地區新型城鎮化的重點。第一、省市政府向國家申請基礎設施項目,要優先考慮貧困地區,特別是縣城的擴容改造,做到首選、首報、首批;省上安排的項目,要以明顯高于其他地區的比例對貧困地區傾斜。第二、省市縣各級政府要把交通建設作為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領域,加快貧困地區公路網建設,爭取在“十二五”末,實現所有縣區二級公路全覆蓋、所有鄉鎮等級公路全覆蓋,提高城鎮的通達能力。第三、要加強貧困地區縣城城區道路、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供氣供熱、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大力加強縣城的排污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推進新型城鎮化,要把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作為有力抓手,為貧困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重要支撐和物質基礎。第一,省市縣各級政府要制定科學的產業發展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根據不同城鎮特色和產業優勢來引導產業聚集和產業集群。第二,在縣域經濟發展中,要積極支持發展吸納勞動力最多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第三,下大力氣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集中扶持培育一批規模大、技術先進、品牌優勢明顯、帶動力強的生產基地和龍頭企業。第四,省市縣各級政府要特別支持貧困地區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
推進貧困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除了自身努力外,還需要從國家層面制定出臺包括財政、稅收、投資、金融、產業、土地等在內的一系列扶持貧困地區加快發展的特殊政策。第一,從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設計,指導全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第二,國家應進一步加大對貧困地區城鎮化建設的轉移支付力度,按照城鎮常住人口安排轉移支付,以分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主要用于市民化后農民工及家屬的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支出。第三,國家應加大對貧困地區的項目扶持,優先將基礎設施、產業等方面的相關項目向貧困地區布局,并按當地實際足額撥付項目資金,取消貧困地區項目資金配套。尤其是要出臺區別于發達地區的產業支持政策,實行企業稅收差別化政策,降低貧困地區企業增值稅率。第四,堅持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理念,從國家層面出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戶籍制度、土地流轉制度、財政分擔制度、失地農民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配套政策,破除城鄉二元體制障礙,為貧困地區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