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報》2013年5月16日報道:14日上午,西安市紅廟坡幸福家園一名女士在電梯門打開后順勢邁進門內,不曾想這時電梯的轎廂并未到達,女士順著電梯井從15層跌落,不幸當場死亡。
據不完全的統計,僅僅連續兩天,全國就有兩名女士命喪電梯。電梯事故不斷,吃人的悲劇不斷上演,背后折射了小區物業電梯安全管理的困境,也折射了監管部門的不作為和瀆職行為,拿公民的生命當兒戲,與其說是電梯吃人,倒不如說是人“吃”人。
電梯的安全運轉,生產、安裝以及維保三個環節缺一不可。屢屢發生的“電梯驚魂”和吃人現象,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維保工作不到位。
目前,電梯維保只有很少的比例是由原制造廠家負責的,大多數是由社會上的維保公司承擔。由于安全主體責任不明確和利益驅動,很多地方傾向于選用“質次價低”的維保單位,電梯維保市場實際上處于“劣勝優汰”的惡性競爭環境。
一般的商品尚有規范安全的廠家售后,而電梯事關公共安全,但是原來制造廠家卻缺失了,造成這種怪相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國家沒有規定呢,還是原制造廠家刻意逃避呢,還是監管不作為呢?不管怎么說,構建以電梯制造企業為主體的維保制度,規范電梯維保市場,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秩序,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電梯驚魂”和電梯吃人事件的發生,而以法規的形式將原制造廠家的維保責任確定下來更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