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車頂上,裝上4個高音喇叭,不斷地播放著“呻吟”的聲音,開著這輛面包車,近4個小時,沿著武漢的主要街道繞行一圈。這就是武漢青年行為藝術家魏源的作品《呻吟》。記者在拍攝視頻中看到,喇叭發出的奇怪聲響,引起了不少路人的注意,也有市民惶恐避開,并被交警攔下。魏源回憶,當時交警以影響市容為由讓他們不要播放。(5月21日《楚天金報》)
時下,行為藝術非常火爆,尤其被藝術院校的師生推崇。然而,一些行為藝術家視為“很正常”的行為,在人們看來卻是“極不正常”的事情。比如,吃爛蘋果、壓扁蟑螂等,在他們看來是一種創新的行為藝術,而在網友看來,是在瞎扎騰,一點也不藝術。至于在公共場所用高音喇叭播放床笫之間的“呻吟”聲,與其說是一種行為藝術,不如說是一種淫穢的噪音。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現階段,行為藝術的受眾面還極其狹小,只限于從事藝術學習、研究的專業人士和相關藝術院校的師生,以及極少數思想比較前衛的年輕市民。可見,像床笫之間的“呻吟”聲,在藝術院校等特定環境下,可以稱得上是行為藝術。但如果在公共場所播放,就是在恣意擴大行為藝術的受眾面,強迫普通市民“鑒賞”他們的行為藝術,這無疑是藝術推介上的一種文化暴力。
要知道,當行為藝術不被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時候,在公共場所播放床笫之間的“呻吟”聲,便是對公眾的一種“性騷擾”了。從小處講,給市民造成了聽覺和視覺的雙重污染,挑戰了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從大處講,妨礙了城市環境和公共秩序,違反了良好的社會風尚,甚至影響到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潛在的負面效應不容小視。
因此,行為藝術不能突破道德尺度,更不能超越法律底線。而在公共場所播放床笫之間的“呻吟”聲,便突破了道德尺度,甚至超越了法律底線,值得當今社會和大學反思。特別是大學管理者,應當教育和引導大學生,采取文明、理性的方式,參與社會實踐;通過合法的方式,表達藝術訴求。關鍵是,有關部門應給行為藝術設定一個邊界,最起碼不能突破公民道德規范,不能擾亂公共秩序,否則,便踩了法律紅線,背離了行為藝術的美感和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