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5-21 12:47:2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在線 作者:檀學文
新型城鎮化戰略更加強調人口的城市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而且更加強調城鎮化的質量而不是速度。因此,我們認為,提出能夠體現人口城市化過程穩定性的“穩定城市化”概念,很有必要。
新型城鎮化道路:進步與困局
城市化包括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前者有利于增加就業和農民收入,后者有利于拉動地方經濟和增加稅收。這兩類目標并非高度相關,所以地方政府更愿意優先實施土地城市化,并輔以失地農民進城、行政區劃調整等被動式的人口城市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化”在我國政策語言中常被更規范地表述為“城鎮化”,表明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具有尋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特征。
新型城鎮化戰略更加強調質量
2012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新型城鎮化道路,將“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作為2013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新一屆中央政府將新型城鎮化道路,視為提高城鎮化質量的有效途徑。
與以往的城鎮化戰略相比,新型城鎮化道路有三層含義。第一,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格局。即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城市群要科學布局,與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布局緊密銜接,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第二,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第三,堅持生態文明理念,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城鎮化道路。比較而言,新型城鎮化戰略更加強調人口的城市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而且更加強調城鎮化的質量而不是速度。因此,我們認為,提出能夠體現人口城市化過程穩定性的“穩定城市化”概念,很有必要。
城市化腳步宜適當放緩
新型城鎮化道路的特點在于挖潛存量而不是促進增量。新型城鎮化的三項任務都著眼于改進現有城鎮化格局的質量,包括城市結構和布局的優化、已經進城農民工的市民化,以及城市化過程中的生態和環境保護。這與以往中央文件中多強調城市化速度,形成鮮明區別。
以往的城市化政策中有一典型表述很重要:“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我們看到的具體政策實踐,包括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發展小城鎮和鄉鎮企業、各城市爭相發展工業園區、城市升級和擴容、大規模的低價征地等,這種轉變是合理的。但中國的城市化不可能長期維持當前的高速度,未來的均衡城市化水平也不可能達到韓國或美國的水平。
從比例看,中國當前52.6%的城鎮人口比例似乎不算高。但10年前這一比例還只有39.1%。52.6%的城鎮人口比例意味著7.12億城鎮人口,這已經成為世界上最龐大的城鎮人口。現在緩下腳步以求提升城市化質量,正當其時。1.6億的外出農民工中有多少能和他們的家屬一起,實現完整家庭的城市化,又有多少將會回到他們農村的家鄉;0.9億的本地農民工中又有多少會實現就地城鎮化,這些都具有不確定性。市民化的任務針對的只是其中可能真正進城的部分,不包括可能回鄉的部分。更重要的是,大量的農村調研表明,雖然農村常住人口比例還很高,但是農村能夠轉移的勞動力基本上都已經轉移了,所以未來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必將呈現減速趨勢。
新型城鎮化擴大內需存困局
新型城鎮化道路的最大困局,在于如何承擔擴大內需的重任。從2000年以來,每年超過1%的城鎮人口比例的增加,意味著中國正處于快速城市化過程。城市化率只是統計上的一個抽象數字,其背后的經濟含義包括新增就業、增加收入以及消費的增長和升級等一系列經濟社會結構的轉變。城鎮化進程中,每年數百萬的農村剩余或新增勞動力投入經濟活動,無疑能新增巨大財富和消費。與勞動力快速轉移對應的是土地征用、土地開發、城市及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開發等。所以以往的經濟增長不僅是投資拉動的,而且其中消費的貢獻也是以投資拉動為前提。那么,新型城鎮化如何接替投資承擔擴大內需重任,從理論上來說,尚需進一步研究。
由于路徑依賴的慣性,新型城鎮化可能促成新一輪土地占用和開發的狂潮。但是這顯然不是新型城鎮化的本意。一旦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沖動得到合理有效的抑制,走新型城鎮化道路中所必須的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格局,將主要通過挖掘和優化現有城鎮范圍內的土地資源來實現,而不可能再進行大規模的大拆大建。已進城農民工的部分市民化,及其對促進消費需求的重要作用,在這方面還有一系列懸而未決的重要問題有待解決。
從農村到城市生活方式的轉變,意味著消費數量的增長和結構的升級,意味著生活質量的提高,這是福利改進和發展的應有之意。但是農民從農村到城市引致的消費增長,有時候純粹是更高的物價使然,例如更高的房價、醫療價格、教育費用以及由于分攤了運輸和分銷成本導致的更高食品價格等。這些都是城市化的聚集成本,體現的是虛假的福利改進。
可見,新型城鎮化道路,最終應以城鄉均衡發展為大前提,而不應隔離城鄉關系。鄉村文明是社會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多數古老國家都是如此,中國更不應輕易地讓農民“被城鎮化”。城鄉均衡發展意味著,城鄉人口比例以及雙向流動的動態均衡。這需以基本公共服務、就業和收入的基本均衡為前提。從“穩定城市化”角度看,目前困擾進城農民工的夫妻分離、留守兒童、老人贍養、土地和房屋的產權問題,都應得到妥善解決。這一方面以持續和穩定的就業機會為前提,另一方面雖然有利于民生和居民福利,卻未必有明顯的拉動經濟的功能。民生紓困和經濟增長這個一時的兩難矛盾,折射的其實是當前社會經濟發展模式要不要轉變和如何轉變的根本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