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22日新華網的報道,綿陽市規劃局副局長何林泰解釋稱:當初學校只是“應急之需”,才原址重建的。但原校鄰近火車站和交通要道,不利于長期辦學,在征求師生、家長意見后,決定遷建到市郊的教育園區中,絕不是為了引進商業項目而拆學校……
“應急說”反駁了規劃失誤的指責。當初紫荊學校是按應急臨時建筑建的嗎?無論2009年6月17日當地《綿陽日報》刊發的學校開建新聞,還是2010年5月22日《華西都市報》刊發的學校建成新聞,都只字未提那是“臨時應急建筑”。從香港特區政府的強烈反應來看,當初也未被告知那是建后即拆的建筑。
但到了5月23日,綿陽當地又有了新的說法——“公司擅自拆除”。市投資促進局投資四科科長李澤稱,政府對5月19日拆除教學樓之事并不知情,是萬達綿陽公司“擅自拆除”的。綿陽市做出嚴厲的批評,萬達也作了深刻的檢討……
這個“擅自拆除”的回復,是令人費解的。其實,2010年8月,綿陽市政府就和萬達集團簽訂了包括紫荊學校在內的地塊開發合作協議;而僅僅是3個月之前,學校才完工。作為捐資方的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對木已成舟的賣地并不知情。直到2011年11月底,香港教聯會才與綿陽簽署了備忘錄,決定另建學校。但另一捐款方,香港特區政府始終不同意搬遷。之后,綿陽市政府向香港方面承諾暫時不拆,又與萬達集團協商希望不要拆除。但5月19日,學校還是被拆了。
既然早在2010年學校完工后不久,綿陽就把地皮賣給了萬達,那么為什么不許人家拆呢?無非是綿陽市賣地時,根本就沒有通知捐贈者香港方面。之后,香港方面逼問過來,綿陽市又承諾不拆,但這對已然買下地皮進行開發的房產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政府可謂雙重失信:事先不經捐贈者同意就拍賣地皮,事后又不許得地者拆樓。
其實,大地震之后的救災、重建工作,千頭萬緒,如果有考慮不周到的地方,建了不需要原地重建的學校,給捐款者、公眾一個坦誠的態度,認個錯、道個歉,講明前因后果,大家并非不能理解。為什么要朝三暮四、遮遮掩掩呢?
如果像香港特區政府這樣的捐款人,都不能討回真相,其他普通捐助者,又何談對善款流向的監督?當地政府又何談尊重捐款者的意愿?400萬元的善款,已然伴隨著學校的拆除化為塵埃,這不是什么把捐款計入新學校成本的“會計游戲”能掩蓋的。愛心化為瓦礫,助推著GDP的節節攀升,愛心的傷口卻在流血。
在沒有征得捐款人同意的情況下,綿陽市就把香港同胞捐建的學校所在地塊,賣給了開發商,是不是?請綿陽市政府給出坦率的回答。可能當地財政充裕,不在乎400萬元捐款;可能相比于萬達的商業項目,這400萬元捐款只是一個“成本”,但香港同胞,乃至全國同胞的愛心價值幾何?受助者應有的感恩、誠實價值幾何?政府的公信又價值幾何?這些能夠作為GDP的“成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