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世界人口第一的大國,即將邁入老齡化時代,養老問題越來越突出。當下,養老服務體系的最大問題,是養老機構嚴重不足,養老服務設施嚴重落后。在資源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首要目標是保基礎,強調養老機構要因地制宜、實際適用,不能片面追求高檔豪華,這種提醒自然很有必要。尤其是公辦養老機構,帶有社會福利性質,承擔保障兜底功能,應優先接納低收入困難群體,所以要避免建設標準過高,一來公共財政負擔太大,二來也怕困難群體的老人住不起。
一邊是養老機構還很缺乏,一邊強調不要追求高檔豪華,避免重復建設和浪費資源,是否擔心得太早,會不會影響各方投入養老機構建設的熱情?
事實上,當前社會上確實有一些養老機構,顯得非常奢華。這類機構一般是由民間投資,實行市場化運作,瞄準高收入家庭的老人,目的是為了賺錢。一般來說,這種面向高端群體的營利性養老機構是有市場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過,還有一些高檔養老機構,是打著公益事業的旗號,享受公益事業的優惠,專門為某些特權階層服務,甚至搞變相的商業開發。這其實已經與養老服務的公益性無關,而是侵占公共利益的行為,當然在嚴禁之列。
理想情況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合理布局,應該有社會福利性質的公辦養老院,承擔保障性基本養老服務;有純營利性的商業養老機構,滿足高端群體的個性化養老需求。還要有更多社會公益組織舉辦的養老機構,提供更專業更有針對性的養老服務。在香港,95%的養老投入都撥給了民間公益組織,社會組織舉辦的養老機構,承擔起了社會化養老的主要任務。香港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負擔很重,舉辦養老機構的土地、人力成本也很高,但養老并沒有成為“貴族”才能享受的服務。
此前召開的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提出,“政府的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通過市場和社會提供的公共服務,可以適當的方式交給社會組織、中介機構、社區等基層組織承擔”。實際上,像養老這樣的公共服務,最適合交給社會組織來辦。
一方面,社會組織可以深入到基層和社區,最了解群眾有哪些需求,能夠提供“實際適用”的服務,可以根據需要,提供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多種養老形式,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也能克服養老追求“豪華高檔”的問題。另一方面,養老是一個服務性行業,需要愛心和耐心,也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在這方面,專業社會組織的優勢,也是政府部門所不具備的。
當前社會組織舉辦養老機構,除了規模不成氣候之外,最大的問題是普遍虧損。養老機構投入多、攤子大,需要大量專業的工作人員,社會組織無法獨立承擔。政府放手不管,則會造成商業機構一味逐利,或者民間參與積極性不高,最終推高養老服務的價格。
因此,社會組織辦養老,需要政府在財政上給予支持,在政策上給予扶植。政府則回歸監管本職,主要精力放在制定養老服務標準和機構評級標準上,根據評價結果選擇合適的機構撥款。這樣既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也能保證公共服務的公益性和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