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區域性特大城市建設研究報告
時間:2011-10-27 11:47:09
來源:中國建筑新聞網
21世紀是中國全面推進城市化進程的新世紀。合肥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是順應區域經濟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是安徽省委省政府賦予合肥的歷史使命與政治責任,是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的現實選擇,符合全市乃至全省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文試從區域性特大城市概念、特征與標準入手,分析合肥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提出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城市功能建設為突破,率先崛起若干個城市規模、服務能級、經濟產出僅次于主城的功能型中小城市,形成“1+X”特大城市內部城市群、功能互動的梯度型城市框架。到2015年,市區人口400萬,總人口超過600萬,遠景市域人口突破1000萬,市區人口突破800萬的目標。為加快合肥區域性特大城市建設,本文在產業發展、城市創新、招商引資、城市布局、要素支撐、區域協作、縣域經濟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建議,并建議適時進行行政區劃調整,打造合肥經濟圈品牌,全面擴大對外開放和更大力度推進制度創新,努力形成合肥區域性特大城市建設的強大合力。
2010年9月19日,安徽省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議明確提出,“合肥要放眼全國,進一步提升標桿,做大體量,加快建設成為充滿活力、獨具魅力、創新發展、宜居宜業的現代化大城市和現代產業基地,努力成為區域性特大城市”。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已成為合肥新時期城市發展的戰略定位和主攻方向,符合區域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符合全市乃至全省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區域性特大城市的概念與特征
1、區域性特大城市的概念。區域性特大城市指在一定區域的城鎮體系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對輻射帶動整個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發揮核心作用,通過和區域的互動實現各種生產要素與資源的最優配置,帶動城市——區域共同體的共同發展的特大城市。區域性特大城市有著明顯的區位等比較優勢,各種生產要素密集、服務設施完善,適宜二三產業集中發展,能夠形成產業聚集效應,能夠廣泛吸引和聚集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是區域內體制、管理、科技和觀念創新的策源地。
2、區域性特大城市的功能特征。作為區域性特大城市,具有一般城市所不及的功能特征,概括起來主要體現在:一是區域性城市是區域市場經濟體系的核心城市,它具有優越的區位交通條件、完整的經濟體系和高度化的產業結構,左右著區域的經濟狀況和趨勢,具有控制區域經濟的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力。二是區域性特大城市具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是一個以區域信息知識產業為基礎、信息市場為交換樞紐、信息高度社會化的區域信息中心。三是區域性特大城市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和多種區域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經濟功能區域化。四是區域性特大城市具有發達的二、三產業和區域服務功能,各種生產要素只要守法都可以自由流動,形成一整套高效運行的經濟一體化機制和制度體系。
3、區域性特大城市的城建標準。從區域性特大城市的屬性和功能來看,其城建標準至少應包括十個方面:快捷的交通、快速的通訊、良好的環境、方便的服務、合理的布局、有效的功能、鮮明的特色、深厚的潛力、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此外,必須要有應有的規模以及體現現代化與開放的原則。從量化的角度來看,我們認為,區域性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應達到1000萬人以上,城市人均 GDP指標應達到 50000美元以上。
二、合肥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是順應區域經濟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當今時代,城市之間的競爭越來越表現為區域經濟及城市群之間的競爭,中國正由城市主導型向城市群主導型階段發展。目前,武漢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環鄱陽湖經濟圈也都已經進入到實際操作階段。但就安徽而言,雖然江淮地區已經被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列為重點開發地區,但尚缺乏一個強有力的城市群。因此,加快合肥區域性特大城市建設,有利于培育江淮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和增長極,深刻影響著整個江淮城市群競爭力,有利于強化泛長三角和中部地區城市群體系的優化,促進東、中部地區的協調發展。
(二)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是省委省政府賦予合肥的歷史使命與政治責任。合肥要建設成為在全國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性特大城市,這是省委省政府高瞻遠矚,立足安徽發展對合肥作出的新定位。長期以來,安徽一直缺乏一個特大中心城市帶動,作為省會城市的合肥,2009年目前人口總量只占全省的7.2%,遠低于同期全國省會城市13.3%的平均水平;GDP只占全省的20.9%,經濟首位度遠遠低于西安、昆明等省會城市,在中部省會城市中也處于靠后的位置。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形成安徽核心發展極,帶動和引領周邊地區乃至全省經濟社會全面轉型、加速崛起、興皖富民。這是合肥肩負的歷史使命和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
(三)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是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的現實選擇。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0年中國城市競爭力藍皮書: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合肥市城市綜合競爭力排名躍居全國第22位,五年間排名上升了15位。在全國省會城市中,合肥GDP總量由第18位升至第15位,固定資產投資由第17位升至第8位,地方財政收入由第18位上升至第10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由第18位上升至第17位。但是,由于地理、歷史等原因,合肥城市規模不大、競爭力不強,城市輻射帶動功能較弱,仍將是制約合肥長遠發展的難題。這就要求合肥必須以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為引領,做大經濟規模,優化產業結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綜合實力。
三、合肥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
(一)有利條件
1、區位交通優勢。合肥地處江淮之間,居皖之中,具有承東啟西,連南接北的區位優勢,是中部地區距離長三角最近的省會城市。以合肥為中心,半徑500公里的范圍,涵蓋了中、東部7省1市,擁有5億多人口,是全國消費市場最廣、消費能力最強、消費潛力最大、消費層次最高的區域。合肥所處的江淮地區開發密度不高,可以承載更多的人口、企業,發展潛力很大。合肥是建設中的全國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滬漢蓉、京福等10條鐵路和合寧、合徐、合銅黃等6條高速公路在合肥交匯,建設中的合肥綜合碼頭、正在啟動的江淮運河,將使合肥成為溝通長江和淮河的水運中心,設計年吞吐量1100萬人次的新橋國際機場即將投入使用。
2、產業基礎優勢。合肥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先進制造業為主體、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并肩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產業特色鮮明、產業承載和配套能力較強,成為國家確定為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國家級動漫產業發展基地。擁有汽車、家電、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等八個重點產業,家電產業突破千億大關,產量躍居全國之首,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位居全國省會城市第13位。戰略性新興產業“無中生有”,形成了國內重要的新型平板顯示、太陽能光伏等產業集群;金融保險、現代物流、服務外包、旅游會展、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蓬勃發展。這都為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提供了堅實的產業基礎。
3、資源成本優勢。相對沿海地區,合肥綜合商務成本和生活成本較低,綜合商務成本僅相當于沿海地區的70%左右;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廉,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當于長三角的77.8%,相當于珠三角的91.6%;合肥科教資源豐富,是全國科教資源最為密集的城市之一,擁有各類人才50多萬;合肥土地資源相對寬松,人均擁有土地面積是長三角的1.2倍,是珠三角的1.6倍;水資源、能源供應較為充足,具備為產業發展及生活居住提供各種要素保障的條件;合肥經濟圈內資源豐富,淮南是國家級億噸煤炭生產基地和大型火電基地,巢湖是全國五大淡水湖之一,六安霍邱鐵礦資源居華東地區首位。
4、政策疊加優勢。從政策環境看,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深入實施,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合肥經濟圈建設將進入實質性突破階段,這都為合肥加快發展、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和條件。合肥被列入《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重點開發區域,將越來越成為東部沿海特別是長三角地區產業轉移的首選地;省委、省政府實施中心城市帶動戰略,把建設合肥區域性特大城市提高到加速安徽崛起的戰略高度,為此,我們堅信,“十二五”乃至更長時期,合肥諸多政策的疊加效應將集中釋放。
5、生態環保優勢。作為國家首批命名的園林城市,近年來合肥積極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堅持生態立市、環保優先,精心做好“水文章”和“綠文章”,目前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5%,城市綠地率達到38.91%、綠化覆蓋率達到4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2.15平方米,先后三度榮膺“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全年空氣質量良好率超過300天,城市綠化三項指標均接近生態園林城市標準,基本形成宜居宜業的城市生態環境。
(二)不利因素
1、綜合實力與集聚輻射能力較弱。盡管合肥近年來發展速度較快,但由于基數較小,加之歷史、自然、地理等多方面原因,從總體看,特別是和南京、杭州、武漢等城市比較,總量小、底子薄、發展不足、輻射力不強仍然是合肥面臨的主要矛盾和基本市情。從總量看,2009年,合肥市國內生產總值2102億元,在全國排名第41位,分別相當于上海、北京、廣州的14.1%、17.7%、23.1%,武漢、鄭州、長沙的46.1%、56.1%、63.7% 。工業增加值、財政收入、引進外資總量、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發展指標及人均收入指標相對發達地區也處于較低水平。產業競爭力亟待提高,龍頭企業實力不強,產業集群度不高,戰略性新興產業尚在培育發展之中。尤其是服務業占GDP比重過低,高端現代服務業發展不足,城市綜合承載和輻射能力還不夠強,與建設現代化特大城市要求還有著較大的差距。
2、區域發展空間較為局限。城市發展需要腹地空間來支撐。目前合肥除主城區之外,未來發展的主要腹地主要是三縣的廣大地區,次要腹地包括以六安、巢湖、淮南等為主的地區,即通常意義的合肥經濟圈。但不管是主要腹地還是次要腹地,相對中部省會城市而言,空間范圍都不夠大,制約了區域性特大城市發展的發展。就主要腹地而言,2009年,合肥共轄縣區7個,位居中部省會城市末位;市區面積838平方公里,戶籍人口203萬人,分別居中部省會城市第4位和第6位;全市面積7055平方公里,總人口491.4萬人,都位居中部省會城市第5位。就以合肥經濟圈為主的次要腹地看,整個經濟圈總面積與總人口分別占全省的24.6%和24.8%,合肥經濟圈面積在中部省會城市城市圈排名第五位,經濟圈的產業同構現象嚴重,快速交通網絡尚未形成,行政割據現象嚴重,資源流動不夠暢通,這些都制約了弱化了合肥經濟圈作為區域性特大城市腹地功能,制約了合肥區域性特大城市的發展。
3、資源環境約束趨緊。建設總人口1000萬、城市人口800萬的區域性特大城市,必然對土地、生態環境、水電氣等資源環境配套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對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壓力更為艱巨。根據國家批準的土地利用規劃,合肥360平方公里規劃用地已開發305平方公里,僅剩下55平方公里,要同時滿足居住、產業、基礎設施等多項用地要求,規劃用地很難滿足未來幾百萬新增人口的需求;城市供水方面,目前合肥市外來輸水量已經達到60%,城市人口劇增一方面必然加劇供需矛盾,同時也給對生態環保及節能減排的帶來更大的壓力;同樣,未來供電、天然氣、公交、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也都面臨著瓶頸。
4、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面臨著新挑戰。隨著合肥城市建成區范圍的不斷擴大與實際管轄人口的不斷增多,對政府管理服務水平、社區建設、流動人口管理、社會治安防控、社會保障建設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隨著社會階層的差異化發展日趨嚴重,老齡化、收入差距、利益重組等引發的矛盾和沖突日益凸現,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呈增多態勢,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面臨新的考驗,都成為建設區域性特大城市的隱患。
5、區域競爭態勢更趨激烈。隨著經濟快速持續發展和融入全球化步伐加快,各地紛紛搶抓機遇加快發展速度,在區域合作加深的同時,城市之間的產業競爭和資源要素的競爭更加激烈。就合肥周邊而言,面臨著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徐州都市圈、武漢都市圈等的擠壓,導致合肥經濟圈的輻射半徑大為縮小,僅僅局限于皖中及皖西北、皖西南部分地區。環顧全國及周邊地區,先發地區城市發展勢頭不減,后發城市加速追趕,各城市“十二五”規劃中都樹立了更高的標桿,使合肥在區域競爭中面臨的壓力更加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