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廣州的大部分經營性用地都采取了公開出讓的方式,但目前市場上用于房地產開發的劃撥土地依然存在。
有業內人士透露,相當多企事業單位名下仍擁有大量政府劃撥用地,近兩年,一些單位正借保障性住房的名義進行住宅開發。
日前,有消息顯示,廣州地鐵公司、廣州建筑集團、廣州市政公司、番禺海關、華南理工大學等8家單位將利用自用土地建設13395套保障房,其中公租房和廉租房這類租賃型保障房總共有10235套,占了絕大多數,但仍有3160套經濟適用房。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所有保障房都將“只租不售”,對于上述單位自建房最終是否在市場上流通,目前還不得而知。
“很多有背景的單位依然享受了一定數量的政府劃撥用地。”廣州一位業內人士稱,例如廣州幾大制造企業,以及部分高校以及科研機構,其針對職工內部銷售的自建房用地,大多來自政府劃撥。
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市新城市房地產董事長曹志偉認為:應該有兩個標準來判斷土地是否應該公開出讓,而非劃撥。一是土地是否具備經營性質;二是土地是否可以在二手市場上轉讓。如果具備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條,都應該納入公開出讓的統一渠道。
曹志偉表示,保障性住房用地也不應該由政府劃撥,因為保障房也是有經營收益的,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用于出讓,公租房也是有租賃收益的。
廣州市社科院科研處處長彭澎表示,如果取消土地出讓雙軌制,有利于規范土地市場,避免地方政府在土地資源上的浪費。但同時,也會助推地價上漲。
在他看來,過去一些公用事業用地不經過招拍掛,征地成本極低,被征農民所獲得的補償也較低。但未來這些用地也公開出讓后,農民將擁有更大議價空間,從某種程度上有助推地價上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