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鎮改街”為“產城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20世紀90年代我國各地興起的開發園區建設,極大地加速了我國的工業化發展進程,拉大了城市的生長骨架,拓展了城鎮發展的新空間,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能量、新資源與新活力。作為這段改革發展歷史進程的一個重要參與者和見證者,孕育于中國中西部地區的長沙縣,于2009年年底開始探索“鎮改街”城市管理體制創新模式,成功地走出了一條產業發展與城市功能升級優化協調并進的高水平城鎮化發展道路,為我國改革新常態下新型城鎮化國家戰略的推進,為城鎮化快速發展地區審慎避開“產城分割”窘境,為新城區和開發園區的建設者們反思、破解并走出新區建設經常出現的“生活空間發展落后于生產空間發展,城市功能建設滯后于產業功能發展,社會事業發展滯后于經濟增長發展”的低水平城鎮化困局,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和彌足珍貴的先行經驗。長沙縣推行的“鎮改街”城市管理體制及社區服務創新,對當前我國開發園區社區建設乃至城市社區的治理模式創新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鎮改街”之后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得以進一步下沉落實,與之前隸屬“條條”的社會建設局面不同,街道辦不僅具有更強的主體性,而且也更加貼近基層群眾的實際需求和生活。
2、“鎮改街”為社區建設拓展了試驗空間
長沙縣通過實施“鎮改街”創新社區管理體制,在政府、社會組織之間合理分權,在營利性社會組織和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之間合理分工,促進政府、市場與社會組織合作。街道辦成立以后,工作重點更多地體現在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從而有效剝離原來鄉鎮體制下的經濟發展職能,也就完成了從開發區管理者向城市建成區管理者的角色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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