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要素市場化交易平臺。拓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完善技術成果轉化公開交易與監管體系。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要素交易平臺建設,規范要素交易平臺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研究制定土地、技術市場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推進實物資產證券化。鼓勵要素交易平臺與各類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合作,形成涵蓋產權界定、價格評估、流轉交易、擔保、保險等業務的綜合服務體系。
提升要素交易監管水平。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規范交易行為,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防止發生損害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行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等機制。健全交易風險防范處置機制。
增強要素應急配置能力。把要素的應急管理和配置作為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適應應急物資生產調配和應急管理需要,建立對相關生產要素的緊急調撥、采購等制度,提高應急狀態下的要素高效協同配置能力。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數字技術,在應急管理、疫情防控、資源調配、社會管理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