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2月14日披露:2018年1月至12月,在刑事檢察領域,共批準逮捕涉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9470件15095人,起訴26287件42195人。
張雪樵表示,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圍繞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農村環境綜合理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開展監督,不少地方專門設立生態環境檢察部門,實行“捕、訴、監、防”一體化辦案模式,探索建立環境檢察跨區劃協作機制,確保保護生態環境“最嚴密的法治”依法有效運行,推動保護生態環境“最嚴格的制度”進一步完善。
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單獨或與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聯合掛牌督辦長江流域系列污染環境案等56起重大環境污染案件,聯合林業與草原局對10起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掛牌督辦,并赴安徽、湖北、四川督導案件辦理。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了湖南省洞庭湖區下塞湖矮圍“6.21”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