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個專做民宿的平臺發布了一則“把家安在長城上”的體驗招募通知,稱將從11個國家用戶中選取4組人在長城住宿一夜,地點位于延慶。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爭議,有人叫好,也有人質疑此舉會破壞古跡。北京延慶文物部門表示將“持續關注并監督該活動”。
相關視頻顯示,蜿蜒在蔥郁高山上的長城,其中一個烽火臺格外搶眼,原來這里被裝飾成一個家,“臥室”里有大床、臺燈、地毯、座椅等簡單家具,看上去舒適溫馨。據說這里還會有一個衛生間。主辦方介紹,這將是用戶體驗長城住宿的地方,此外還有長城晚餐、古典音樂體驗、保護長城體驗等項目。
如果在長城腳下搞民宿等體驗活動,應該是可以嘗試的,但在長城上搞民宿等活動,很多人都認為不妥當。理由之一,這是民宿平臺參與策劃的一種商業炒作活動,其目的主要是為了推廣專做民俗的網絡平臺,而不是真正基于保護長城的公益目的。而長城作為人類共有的文化遺跡,不應該成為商家牟取名利的工具。
雖然上述平臺表示,“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是我們活動的初衷”,但這番說辭掩蓋不了商業炒作的本質。如果是基于文物保護目的,那么保護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未必非要在長城上搞民宿等活動。假如開了這個口子,今后或許會有更多企業打著“保護”的幌子在長城上行商業推廣之實。所以,這個口子不能開,這樣的先例也不能開。
理由之二,是否會破壞長城是個未知數。盡管上述平臺聲稱“整個活動過程不會在長城上動一顆釘子”,但在具體操作中會不會“傷”到長城,目前還不好說,因為在長城上布置“臥室”要來回搬動家具以及衛生間,磕傷長城怎么辦?如果開了這個口子,假如以后經常舉辦類似活動,會不會破壞長城?
理由之三,法律沒有允許在長城上搞民宿等活動。無論是《文物保護法》還是《長城保護條例》都沒有允許搞類似商業活動,那么旅游部門沒有法律授權豈能支持?不需要文物部門審批嗎?而且《長城保護條例》規定,禁止在長城上架設、安裝與長城保護無關的設施、設備。搞民宿的臨時設施就與長城保護無關。
基于以上理由,在長城上搞民宿切不可取。從文物保護角度來說,各種活動尤其是商業性活動越少,越有利于文物保護;反之,在文物保護單位搞商業活動越多,越不利于文物保護。因為商業活動可給某些人帶來利益,而人的欲望無止境,若今天允許有人在長城上搞民宿,明天就有人想在長城上搞其他活動。
所有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都應該在法律法規的軌道內運營,凡是法律明確授權的,就可以做;凡是法律沒明確授權的,就應該禁止。而在長城上搞民宿這樣的試探性商業活動,雖然是一種創新,但會帶來不良影響和惡劣示范,文物主管部門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審視這樣的活動,該叫停就叫停。
對于長城上搞民宿,有網友留言點贊稱“創意好”“很想體驗”“把文化遺產和生活融入在一起,讓世界人民更好地感受我國民族文化,不是很棒嗎”,這其實是一種盲目的點贊。如果從文物保護和法律的角度來審視長城上搞民宿,或許就不會盲目點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