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12 12:26:31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土土絨
近日,江蘇“靖江毒地案”的舉報者周建剛獲得了當地政府30萬元的獎勵,創下國內環境污染舉報獎勵的最高紀錄。但是,這30萬元相對于周建剛遇到的風險和承擔的損失來說,又顯得如此微不足道。
周建剛之所以會卷入這場毒地風波,是因為兩年半之前,他收購了靖江市的一家生豬養殖場,入駐養殖場不久,就發現自己的身體出了問題。進一步調查之后,他發現養豬場地下竟然埋著上萬噸的高危化工廢棄物。在他的堅持舉報下,最高檢、環保部、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此案,這也是第一起三部門聯合掛牌督辦的污染環境案。
現在,雖然“靖江毒地案”的風波已經日漸平息,事件正在沿著法律程序進行,但是,周建剛在舉報過程中遇到的曲折依然令人深思。在他剛開始調查時,就三番五次接到來電,警告他不要再查下去,他沒有聽;此后,又接到神秘的網絡電話,聲稱愿意出十倍的高價購買這家養豬場,他沒有接受;在他實名舉報之后,發在本地論壇上的舉報信又被刪除……用周建剛的話講,那個時候的他猶如驚弓之鳥,甚至一度關掉手機,遠離家庭,切斷了與外界的一切聯系。因而,他一開始就寫下了遺書,作好了以死相爭的打算。
到底是什么樣的舉報兇險到要寫下遺書?假如說一個組織犯錯猶如一個人生病的話,那么,舉報作為一種糾錯機制,就相當于治病的醫藥。人生病在所難免,犯錯同樣在所難免。舉報不暢,就相當于攔住醫生不讓看病,堵塞了治病救人之路。這個道理人人都懂。
然而,類似事件并不少。一些企業、組織為了眼前的、一己的私利,犧牲人民群眾長遠的利益,還在遭到舉報時制造重重阻力。例如今年9月爆出的浙江湖州偷埋病死豬事件中,湖州一廢物處置公司在大銀山附近掩埋大量病死豬,導致當地環境嚴重污染。當地村民多人多次向上舉報,卻一再遭到否認。直到3年多后,此事引起了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的關注。根據最高檢的一項統計,全國每年發生的對證人、舉報人報復致殘、致死案件高達上千件。
那么,舉報為什么這么難?又是誰在威逼利誘舉報者?像周建剛這樣的舉報人,可以說是社會的良心。但是,舉報之難和毒地之惡仿佛兩記重拳,不分先后,一同向他襲來。反思舉報之難,其重要性并不亞于揭露毒地之惡。
所以,在風波漸平之后,我們仍然要追問:當初的監管去哪兒了?要發現重大環境污染并不難,更何況還有人實名舉報,有關部門為何裝聾作啞?接到舉報的部門去哪兒了?為何不但不認真調查舉報內容,反而一味地掩飾、否認?那些威脅、利誘舉報人的匿名者,又是哪里來的底氣和財力?對于周建剛這樣的舉報人,有關部門是否應該予以保護?
要回答這些問題并不容易。但是,也只有把這一個個問號都拉直了,才能真正讓監管落實暢通,讓法律的威嚴照亮人心,讓人民信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