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昨天發布《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就城市共享單車市場定位和發展方向作出明確規范。這是以共享單車為代表的共享經濟出現快速發展以來,中央部門首次在較高層面對一個新興市場業態作出規范性指導,一方面可以為共享單車的未來發展劃定框架,另一方面也在經濟轉型過程中,為政府未來的市場管理創新樹立了一個重要范本。(相關報道見A14版)
共享單車針對城市公共交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利用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互聯網的技術優勢,滿足了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展現了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一些共享單車企業通過這個新興市場業態,確立了自己在市場中的地位,與此同時,由于共享單車需要占用一定的城市公共交通空間,車輛亂停放等問題一直讓居民嘖有煩言,要求取締共享單車的聲音也時有所聞。共享單車何去何從,成為經濟轉型時期政府對待新興市場業態的試金石,也考驗著政府職能轉變條件下如何改善城市管理的水平。
共享單車出現后,盡管市場上爭議不斷,但各級政府對這個新興市場業態一直抱著寬容、鼓勵和支持的態度。共享單車之所以受到眾多消費者的歡迎,主要在于填補了公共交通不足的缺憾。政府對城市公共交通負有兜底保障責任,但政府不是萬能的,很多城市盡管通過地鐵建設等極大地方便了民眾的出行,但仍然存在“最后一公里”等問題。共享單車的出現及時填補了這個空白,提高了城市公共交通的效能,經過幾年的探索,共享單車的優勢已經清楚地顯現出來。但是,因為共享單車是市場自發產生的一種市場行為,又很容易產生雜亂無章的現象,對城市秩序產生負面影響,而這些問題不是靠共享單車企業自己能夠解決的。
在這種情況下,對共享單車這個行業進行規范,將其納入政府管理的框架之中,為企業和消費者雙方建立起權利與義務的邊界,就顯得十分重要,也是政府應盡的職責。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出臺的《指導意見》,包括在此之前一些職能部門出臺的部門規章,都沒有將共享單車“一棍子打死”,顯示了政府對市場創新的寬容態度。
支持共享單車發展,并不是放棄政府對市場的監督和管理,而是需要政府及時跟蹤這種市場新興業態,在支持、鼓勵其發展的基礎上,提出必要的規范性約束。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實施鼓勵發展的政策,并對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責任,要求科學確定發展定位,引導有序投放車輛,完善自行車交通網絡,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和建設,加強停放管理和監督執法,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督,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等,這些要求切中了制約共享單車發展的要害問題。
隨著互聯網技術和市場不斷發展,各種共享經濟業態發展很快,除了共享單車以外,還出現了共享汽車等共享模式,它們如何發展,既需要市場的實踐探索,也需要政府提供服務,進行引導和監管。這種新興市場業態大多體現為市場自發行為,它們在方便消費者的同時,也會產生這樣那樣的問題。對于政府來說,只看到其益處而無視其問題,或者只看到其問題而無視其積極作用,都是不可取的。
《指導意見》提出,對于共享單車要堅持服務為本、堅持改革創新、堅持規范有序、堅持屬地管理、堅持多方共治,這是一個有建設性的意見,為對類似自發性市場行為的管理和監督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鑒的范本。特別是《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多方共治”,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治理局面的思路,有助于建立起最大公約數,使自發產生的新興市場業態最大限度地克服弊端,發揮出最佳效益。這是政府的一種創新型管理,能夠為企業營造出良好的發展環境,也讓消費者得到最良善的市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