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昨日報道的“國家電網陜西電力公司將本應取消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列入居民電價長達15年”一事有了最新進展,陜西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稱,該局同意將此項費用換名列入電價成本。公開資料顯示,從2013年起至2016年,陜西城鄉居民生活用電中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這一項,國網陜西電力公司四年累計收取了43億元?!?br />
按照相關規定,1999年就已明確“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必須在城鄉同價實現后即自行取消??烧l知,國家電網陜西公司卻在2002年8月16日達到了自行取消條件之時,愣是改頭換面以“農村電網維護費”之名一直收費至今。
表面上看,如今收的是“農村電網維護費”,的確并不是此前明令達到相關條件即自行取消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畢竟,“農村電網維護費”與“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兩字之差,意思當然不同。然而,陜西省物價局相關人員解釋稱,“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和“農村電網維護費”其實是一回事,并認為“目前沒有發現國家電網陜西電力公司有違規收費的地方”。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在物價部門的批文中是“農村電網維護費”,那么,電力公司卻以未批準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一項收費,這究竟算不算違規?更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國家電網公司陜西公司拿到了物價部門出具的可以收取“農村電網維護費”的收費依據,明明可以在其客服部里打印出來的電費清單上光明正大地寫上“農村電網維護費”,又為何依然顯示的是已到期作廢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呢?
無論如何,以“農村電網維護費”替代“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不管全國有多少地方在收取,“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名亡實存,都改不了一直在將錯就錯的荒唐事實。當老百姓每年都需要為此支付10億元左右時,將心比心,這個冤大頭還要當多久?
還要看到,在電費當中,不止“農村電網維護費”有濫收費之嫌,眼下,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也問題不小——前不久,國家電網公司曾公開表示,已經征收了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正式取消,此舉的意義在于“可使我國平均每度電價降低1分1左右”??墒聦嵣希妰r依然堅挺,一分錢也沒降低,真讓人懷疑那是個假新聞?!?br />
“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取消了,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也取消了,然而,這一個個民生實惠,至今一分錢還沒落進老百姓的口袋里。我們不禁要追問,這些年收取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都到哪里去了?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據說“全國每年可節約用電成本350億元”的民生實惠,又何時才能變成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