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民政部公布了最新一批的100家山寨社團名單。自3月16日,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開通了“離岸社團”、“山寨社團”曝光臺以來,一個多月的時間,曝光臺陸續公布了5批“山寨社團”名單,曝光總數已經達到427家。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官方分批公布的山寨社團名單,對于部分上榜社團的原有活動和安排基本沒有影響。(據4月28日《北京青年報》)
一個冠以“國”字號的社團的確能讓平民百姓心生敬畏、頂禮膜拜,而一個企業若能獲得“國”字頭社團頒發的獎牌獎杯也會備感榮耀。有心理需求,就會催生一種“市場”,近年來一些“國”字號的“山寨社團”大行其道,橫行于江湖,這些“國”字號的“山寨社團”“拉虎皮扯大旗”以各種表彰評比排名為借口,以頒發獎牌獎杯為誘餌,大行收費斂財勾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公平正義。“多行不義必自斃”,也正因如此,3月16日以來,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開通了“離岸社團”、“山寨社團”曝光臺,陸續公布了5批“山寨社團”名單,曝光總數已經達到427家,其中大多都是“國”字號的社團,這對規范社會組織管理有著積極作用,對“激濁揚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也起到了正面引導意義。
然而值得驚詫的是,官方分批公布的上榜山寨社團并沒有陷入“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這些社團原有活動和安排基本沒有影響,依然“我在巋然不動”,就像文中講的“中華傳統文化研究會”經常組織舉辦各種傳統書畫、民間(民俗)工藝品(手工藝品)展覽活動,他們的相關專家各地進行講座檔期還安排得十分緊湊。曝了光,卻不去取締查處,莫非是在給這些山寨社團做一次免費廣告嗎?
在缺乏強制約束力的語境下,如果民政部門僅僅止于將這些光怪陸離的山寨社團公之于眾很明顯是遠遠不夠的。“法紀不彰,鬼魅魑魎必將大行其道”。因此,民政部門不能滿足于給社會做了提醒而了事,而是應該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執法,堅決打擊、取締這些山寨社團,以保護社會企業、個人的財產被“釣走”,呵護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任何一個民間組織或社會團體,除需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外,都有一個主管部門,相關業務還要受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管。因此,對任何一個社團組織,都應該從法律角度明確主管部門與監管部門的責任清單,使“山寨社團”處于無縫監管之下,如果“山寨社團”仍我行我素,需要追究主管部門對責任,這是其一。其次,對已經曝光的“山寨社團”,還需對其組織者、經營地址等信息完善,并順藤摸瓜追查其舉辦的有關活動,涉嫌違法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三,要杜絕“山寨社團”的非法活動,各地政府行業管理部門還需定期組織企業法人等進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教育他們像鳥兒愛惜自己羽毛一樣愛惜自己的企業榮譽,同時積極扶持正規社團,從而消除“山寨社團”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