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共開過3次。這3次會議是在何背景下召開的?談及了哪些內容?又為城市發展帶來了怎樣的影響?
第一、二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
始于1953年的大規模工業化建設使大批農民流入城市,1957—1960年間,城鎮人口從9950萬增長至13070萬,城市化率由15.39%增長至19.75% ,出現了“過度城市化”現象。為減輕城市供給負擔,國家于1960—1963年實施了壓縮城鎮人口的調整方針。1962年9月的第一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和1963年10月的第二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便在此背景下召開。
1962年10月,第一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結束后,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當前城市工作若干問題的指示》,指出自1962年1月起,中央按照“城鄉人口必須保持合理比例的原則,減少了過多的職工和城鎮人口”,“去年到現在,從城市回到農村的勞動力共達1260多萬人”;針對“當前有關城市工作的若干問題”,應實施“調整市鎮建制,縮小城市郊區,完成減少城鎮人口計劃”等措施,“今后凡是人口在10萬以下的城鎮,即使是重要的林區和礦區,沒有必要設立市的建制的,都應當撤銷”。
1963年10月22日下發的《第二次城市工作會議紀要》再次提出,要“繼續嚴格控制城市人口。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城市一般不要從農村招工。來自農村的職工及其家屬,凡是能夠回鄉的,應當繼續動員他們回鄉。居住在農村的職工家屬,應當說服他們不要遷入城市,同時,在戶口管理上,嚴格加以限制。”
通過控制城市人口、調整市鎮建制等舉措,1961—1963年,全國城鎮人口減少了2600萬,城市數量從208座降至174座 ,城市化率也由19.29%回落至16.84%。此后15年,我國城市化率始終在17%—19%之間徘徊,直至1981年才突破20%關口——兩次城市工作會議倡導的“反城市化” 戰略使中國城市化發展進入停滯階段。
第三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
1978年是中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轉折年: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重申“在20世紀內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奮斗目標;鄧小平提出打破“大鍋飯”的“按勞分配”原則;安徽鳳陽小崗村“大包干”拉開農村改革序幕;十一屆三中全會“把全黨工作的重點和全國人民的注意力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
與此同時,全國政治工作會議、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全國科學大會等涉及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會議廣泛召開,各行業人士針對所屬行業、所關注領域未來的發展方向掀起了一場大討論。1978年3月召開的第三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便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議討論的主題是“城市建設資金從哪里來”,即“為什么要花錢建設城市”,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石楠回憶稱。
《關于加強城市建設工作的通知》是第三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后發布的首份全面、系統定調城市發展的指導意見。《通知》首次明確了應“提高對城市和城市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指出“城市是我國經濟、政治、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的中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起著主導作用。城市建設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多種功能、發揮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礎性工作。”——中央對城市工作的重視度與1962年“今后國民經濟的調整”必須使“城市面向鄉村”,和1963年城市是“面向農村的、城鄉結合的社會主義城市”,要使城市工作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城鄉人民生活服務的態度已不可等量齊觀。
不同于1962年“大力組織和發展生產,并且隨著生產的發展,相應地穩定和逐步改善職工生活,是目前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務”,以及1963年“工業生產始終是城市工作的中心”等對城市工作中生產環節的聚焦,這份發布于1987年的《通知》極大地擴展了對城市工作的關注面,提出“做到經濟建設、城市建設、環境建設三者統一規劃、協調發展,取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等全面、系統的方針,并將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理,以及“建立合理的城鎮體系”、“改革城市建設體制”等都納入城市工作的范疇。
統計數據顯示,第三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召開后,我國城市發展水平不斷攀升:1978—2014年,城市化率由17.92%提升至54.77%,城鎮人口由17245萬增長至74916萬,城市數量由193座擴張至657座——中國城市化發展進入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