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要尊重市場規律
時間:2016-01-11 10:26:15
來源:紅網 作者:萬慶濤
1月9日,首屆城鄉垃圾分類與低值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研討會暨廣州經驗分享會研討會嘉賓演講結束后,開展了嘉賓對話。廣州市市長陳建華與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中國環保產業協會生活垃圾專委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環所的領導及專家,就垃圾分類處理“廣州模式的探索與總結”進行了精彩的探討、對話。(1月10日《廣州日報》)
俗話說,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寶貝。專家說,垃圾是有待開采的城市礦產。從普通人的角度看,垃圾是廢物,是臟亂差的代表,是避之不及的骯臟之物。垃圾是消費的產物,又是生產的資源。從循環經濟的角度看,垃圾不過是循環經濟中的一個必要環節,通過分類投放,分類處理,分類加工,垃圾變成資源,重新回到生產領域,生產出人們需要的產品,進入市場供大眾消費,之后又變成垃圾,如此循環往復,既節約了能源,又保護了地球生態,更可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從上述這個大的循環中,我們可以看到,垃圾不是廢物,垃圾需要分類處理,垃圾分類處理是循環經濟的重要內容,垃圾是循環經濟中的重要資源。既然垃圾分類處理是循環經濟的重要內容,那就是屬于經濟范疇,垃圾分類再經過處理形成新的產品,就要有市場去出售,就要大眾來消費,因此,垃圾分類處理就必然要受市場經濟規律制約。正如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垃圾分類處理過程中,也要發揮循環經濟市場在循環經濟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意思是,政府要確保“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通過制定法律法規政策,完善循環經濟市場,建立和補齊循環經濟鏈條,保障垃圾分類處理在循環經濟中不會中斷。
政府在垃圾分類處理這一過程中,在垃圾分類處理全領域,要恪守與市場的界限,不能親自進入市場或代替市場成為市場主體。廣州市這些年對于垃圾分類處理,不可謂不積極,不可謂不主動,不可謂不熱心。市長親自抓,城管委主要抓,還專門成立公咨委,成績不能說沒有,但效果差強人意。究其原因,就是政府與市場沒有分清楚,沒有真正地開放垃圾分類處理這個市場,很多本來由市場配置的,卻被政府配置。從垃圾收儲運輸,到垃圾焚燒發電,無處沒有政府主導的身影,而本來應該作為市場主體的社會民間資本,卻只能從事一些邊緣的工作,極大地傷害了民間資本和企業的積極性。
例如,廣州市政府指定由廣日集團旗下成立廣州環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特許經營垃圾焚燒發電等業務。市政府給予企業每焚燒1噸補貼140元,發電1度補貼0.25元,而對于垃圾分類的源頭,政府則拿不出多少錢補貼,甚至還要向市民用計重方式收費,等于鼓勵焚燒垃圾,而不是通過分類讓垃圾進入循環經濟領域,讓市場來平衡垃圾分類處理各階段的收益分配。這種不尊重市場的政府行為,直接導致了廣日集團“塌方式腐敗”。廣州市紀委負責人承認,廣日集團系列案與垃圾焚燒、垃圾填埋等有關聯,主要是涉及垃圾處理項目的違規招投標,相關人員從中謀取巨額的利益。
由此看來,要真正推動垃圾分類處理為重要內容的循環經濟發展,政府必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劃清市場與政府的界限,一方面要堅決退出市場,一方面要發揮政府的立法功能和監管職能,切實完善循環經濟產業鏈,鼓勵民間資本公平進入循環經濟領域,加強政府事先事中事后監管,除此別無他途可行。在垃圾分類處理以及循環經濟問題上,廣州是這樣,中國所有的地方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