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柬埔寨也像其他國家已經走過的初級發展階段一樣,到處是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目前柬埔寨的土地有兩類性質:第一類土地是私人所有,只有柬埔寨國籍的人才有土地永久擁有權。國家為了鼓勵外國人購房和協助本地人致富,接地的一層房屋不允許賣給外國人,二層以上房屋可以賣給外國人并擁有永久居住權。開發商可以與本地人合資注冊開發公司,但是柬埔寨人必須做法人,其持股權不受限制。第二類土地是國家所有,外國人可以通過投資申請得到國家租賃的開發建設土地,租賃期分成99年、70年、50年,年限的不同是由于出臺的政策時期不同而產生的,與開發內容無關。這樣的土地一次性得到長期租賃權的費用并不高,每平米幾塊美金而已,但是臺下交易費很高。這樣的土地一般在建設期免租費,建設期結束后,按年向政府繳納土地租賃費,一般是年營業額的3%。這些土地可以轉讓、轉租、抵押、繼承,其銷售的土地和房產可以由國家土地部門發放有限年限的土地或房屋產權證書。(專題詳細內容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