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洛陽市老城區苗北村黃先生最近為了一紙證明“跑斷腿”,他因貸款需要,到國土資源部門申請開具“被征地農民”證明,卻被告知應先到當地派出所開具能夠證明其農民身份的戶籍證明。他到了派出所,又被告知,目前已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全省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反映
申請小額貸款,卻因“證明”犯了難
昨日上午,記者見到了黃先生,他向記者講述了事件的始末。
黃先生今年37歲,籍貫是洛陽市孟津縣,他的妻子王志紅是洛陽市老城區苗北村4組的村民。兩人成婚后,他就把戶口也遷到了妻子戶籍所在地。2011年前后,苗北村集體進行了城中村改造,村民的耕地、宅基地等均被統一征收。
因為做生意需要,黃先生計劃向洛陽市創業貸款擔保中心申請無息貸款,有10類人可以申請,其中包括被征地農民,黃先生認為自己和妻子的情況都符合這項規定。
2014年10月,黃先生曾以自己的名義申請了一筆小額貸款,邙山鎮國土資源所曾給他開過證明,證實其所在的苗北村集體土地中經多年征收已無農用地。
最近,黃先生又幫妻子申請小額貸款,但申請的過程中卻出現了似乎無法“調和”的矛盾:他到國土資源所申請開具“被征地農民”證明,卻被告知需要先到當地派出所開具能夠證明其農民身份的戶籍證明。他到了派出所,又被告知,目前已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全省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小額無息貸款是國家給被征地農民的好政策,咱就是想享受一下,咋這么難呢?”黃先生有些苦悶,為了這個事情,他先后跑了四五趟,拿著戶口本等一厚摞家里的資料,卻無法證明自己的身份。
走訪
已統一為居民戶口,無法開農業戶口證明
11月4日上午,記者跟隨黃先生先后來到兩家單位進行了解。
在洛陽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戶籍室,記者看到,在辦公室墻上貼出了《河南公安改革十項惠民舉措》,其中第一條就是:“實行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全省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各類涉及戶口性質變更的審批一律停止,對于居民自愿更換戶口薄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換發。”
“這是國家統一的規定,已經取消了兩者區分,都是居民,我們沒有辦法開具農業戶口的證明了?!鞭k事員介紹說。
說法
要戶籍證明是為了防止“空掛戶”
不過,雖然取消了兩者的戶口性質區分,但黃先生和其妻子作為“被征地農民”的身份并沒有改變,小額無息貸款依然是可以向這類人群發放的。國土部門為啥一定要要求戶籍證明,而不能通過其它方式證明其身份呢?
隨后,記者跟隨黃先生再次來到邙山鎮國土資源所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來申請開具“被征地農民”的人很多,他們也承擔了很大風險,要求戶籍證明的主要是為防止“空掛戶”來開具虛假證明。雖然全國范圍內推行了戶籍制度改革,但目前他們并沒有接到不再需要戶籍證明的相關通知。隨后,工作人員還向記者展示了之前辦理手續的人,都開具有相關的戶籍證明。
那么,黃先生妻子的身份就無法證明了嗎?對此,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實在開不來戶籍證明,那就需要村里的一把手簽字,證明其的確是村里人,拿著簽字再來辦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