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表示,“讓農民工成為歷史”應當成為“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之一。30年來,農民工群體在為工業化、城市化作出歷史性巨大貢獻的同時,卻難以切實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無論是從當前現實需求還是從發展趨勢看,都需要在“十二五”中實現農民工市民化,讓“農民工”成為歷史。
解決農民工問題條件具備
我國農民工尚未納入城市保障性住房范疇、尚未享有與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的現狀,并沒有改變事實上形成的農村人口不斷融入城市的趨勢。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農民工已經成為城市產業工人的主體,是城市新增人口的主要來源。“十二五”實現農民工市民化,城市人口將突破7億人,城市化率有望達到52%~55%。
同時,農民工群體結構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十二五”時期,“80后”、“90后”等新生代農民工將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從近幾年的情況看,新生代農民工大量進入城市勞動力市場,他們不再是為了生存而進城,而是為了謀求發展而進城,其利益訴求也開始多元化。
相關調查顯示,近80%的專家認為,“十二五”全面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條件已經具備或已初步具備。可以說,“十二五”實現農民工市民化既有很強的需求,又有現實條件作支撐。
獲得均等公共服務是核心
據了解,進城農民職業與社會身份的分離現象在其他國家同樣存在,但表現方式與我國不同。
以巴西為代表的拉美國家表現為進城農民居住在城市,且逐步享有城市教育、衛生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但缺乏相應的城鎮就業機會和崗位。非洲也有類似現象,如在埃及開羅也存在大量“城市鄉民”。
“十二五”時期我國農民工市民化的核心在于綜合考慮資源分配的可能性、農民工進城定居的需要,使農民工獲得與城鎮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務。這可以大大降低農民工在城市定居的制度成本,從而提升其在城鎮定居的意愿和能力。
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韓康曾表示,城市化過程要使有落戶條件的農民工成為市民,那么如何實現“使有落戶條件的農民工成為市民”?
“首先要放開戶籍,戶籍是第一個門檻。但戶籍不是唯一的門檻,第二個門檻是生活費用,成為主流的市民是很不容易的,不但自己要保持一定的生活水準,自己的后代也要保持與城市主流市民相同的水準,這個生活費用是很高的。所以,農民工落戶主要不是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而是在中小城市。對于中小城市來說,也應該首先積極擴大農民工的落戶。”韓康說。
對于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遲福林建議“十二五”時期分兩步走:第一步,“十二五”的前3年實現中小城鎮戶籍制度全面放開;第二步,“十二五”的后兩年實現大城市戶籍制度基本放開。“十二五”末期,把農民工“暫住證”改為“居住證”,實現農民工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和統一管理。
遲福林表示,當前如何有效保障農民工群體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是一個突出的問題。2006年農民工享有的基本社會保障水平只達到城鎮居民的25%。近兩年,盡管這一差距有所縮小,但是仍然比較懸殊,尤其是制度還未對接。“十二五”實現農民工市民化,重在推進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的市民化,這樣才能為未來10年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奠定重要的基礎。
現實需求還是從發展趨勢看,都需要在“十二五”中實現農民工市民化,讓“農民工”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