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從今年2月25日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環保部約談以后,山東省臨沂市就展開了一場治污大會戰。當地媒體報道,在市長被約談半個月后,“臨沂掀起一場劍指污染的環保風暴,摧枯拉朽,勢如破竹。限產治理393家,停產治理163家,關閉8家。”有報道稱,臨沂治污致6萬人失業,而當地官方最新回應說,臨沂市為了保護碧水藍天,在治理環境的同時,確實部分企業的投資者和部分企業的職工犧牲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和個人利益(據7月3日央視《新聞1+1》)。
臨沂作為一個地級市,掀起如此大規模的治污風暴,為了治污幾乎到了不惜代價的程度,這在此前罕有先例。從效果上看,此次臨沂治污風暴確實收獲頗多——1-5月,臨沂市的PM2.5下降了24.3%,PM10下降了17.3%,二氧化硫下降了36.1%,二氧化氮下降了14.8%。
很多人可能不習慣這樣的治污節奏,確實,雖然現在各地方政府都對外宣稱重視環保,但能真刀真槍全面向污染宣戰的,實在不多。有人可能認為臨沂治污政府下手太重,認為這是環保大躍進,但實際上,這不過政府依法行政而已。以往各地治污總是縮手縮腳,無非總是擔心,一旦嚴格治污就會影響稅收和就業,而有些污染企業也正是因此有恃無恐。任何一個地方治污,如果不掃清這個心理障礙,像臨沂一樣破釜沉舟,恐怕永遠難以樹立環保法制的權威。
眾所周知,在2009年丹麥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大會上,中國政府向全世界作出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45%。別小看這40%~45%,對于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人口大國來說,可是一個了不得的目標。如果地方政府對于一些嚴重污染問題依然慢處理,乃至法不責眾,我們要想在最后5年多時間里完成這樣的任務,難度是相當之大。
當然,也要注意的是,由于治污工作是一項涉及面極廣、波及范圍極大的工作,對于風暴式的突擊戰,只能治標。要想治本,必須突出兩個重點。一是常態化,亦即把污染防止和治理納入到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去,不能忽松忽緊;二是要公平執法,也就是不管哪個企業,也不管有多少員工,更不管有什么樣的關系,只要存在污染,就要治理,治不了,就一律關停,不僅要追責企業負責人,也要問責政府官員的瀆職。
此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過去環保執法過松過軟,環保不守法是常態,而今后要把這個常態翻過來,讓守法成為常態。如今,一些地方政府的嚴厲的環保執法姿態,讓人看到了“讓守法成為常態”的希望。除了臨沂之外,陜西咸陽最近也出現一個案例,當地一污染企業因超標排污等違規行為在今年初被環保部門處以20萬元的罰款,但企業拒不整改和繳納罰款,咸陽市環保局依據新環保法,開出了累計天數為79天的按日計罰環保罰單,按照每天20萬元的罰款金額,這個數額最終定格在1580萬元,涉事企業已于近日繳清了罰款(據7月3日新華社)。期待更多地方能像臨沂、咸陽一樣,一改以往環保執法過松過軟的慣例,以鐵腕治污,讓最嚴《環保法》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