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戶漂泊7年誰之過?
時間:2015-05-22 22:55:01
來源:紅網 作者:徐云鵬
近年來,吉林省四平市共開展棚戶區改造項目27個,涉及拆遷居民8100戶,目前還有近3000戶居民沒能回遷入住。這些被拆遷戶,有的已經在外租房生活了整整7年仍難以回遷,但老房原址上建起的商品房卻正在熱銷。本就不富裕的棚戶區居民四處漂泊,生活陷入了窘境,一些年長者更是沒能等到回家的這一天就已經去世,這些年他們上百次上訪都沒能解決問題。(5月21日中國廣播網)
回遷房與商品房建設冰火兩重天,回遷區域內道路尚未平整硬化,三三兩兩的施工人員不時出現在渣土、建筑垃圾、磚堆和攪拌機之間。而與回遷房僅一墻之隔的大片商品房業主已經入住,早在2010年開始就已銷售的紅紅火火。透過拆遷戶境遇凄涼與商品房銷售紅火的背后,難免讓人產生借棚改之名牟房地產開發之利的聯想。
盡管房屋征收實施“先補償、后搬遷”制度,是2011年1月21日生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提出的。但在動遷期間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在2001年就出臺了,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第三十一條規定: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可是,四平市的棚改承建商在2008年拆除原住居民的老房子后,不僅沒按照協議約定,保證拆遷戶在18個月后回遷入住新房,而且冬天每月120元、夏天80元的過渡補償費也一分錢都沒給,還讓已經在外租房生活了整整7年的動遷戶們,至今苦苦期盼何時能入住回遷房,并為此不停地上訪。
對此,四平市住建局局長劉同明則對中國之聲記者表示,一是停止商品房銷售,下處罰,什么時候回遷房銷售完了,才能銷售商品房。第二,對開發企業沒有實力的,履行不了合同的,我們將依據合同和棚改政策收回項目,由政府委托開發單位對回遷樓進行建設,來確保動遷戶的回遷。四平市住建局副局長王嘯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四點措施:第一,加大征收力度,抓緊蓋回遷樓。第二,督促開發單位在建設樓的同時要抓好配套建設。第三,加大對開發企業監管,監督開發企業及時把過渡費發放給老百姓。第四,對回遷樓沒有全部開工建設的,沒有完全安置老百姓的就不允許開工建設商品房,已建的商品房停止銷售,同時也不批準新的開發項目。
然而,面對當地主管部門遲來的解決力度,參與項目建設的開發商卻高呼冤枉。27地塊的拆遷方——四平市金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宏宇說:“我非常冤,我沒有享受到棚戶區的各項優惠政策。應該是回遷區土地劃撥,但我這塊地恰恰全部都是招拍掛了,一分錢補償沒有。后期說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勞務性收費減半,后期全都不執行了,我投進去一個多億了,政策變了,我怎么辦?”建房用地從劃撥變成了掛拍,其他優惠政策也不落實,確實難以稱其為棚改。
顯然,開發商喊冤叫屈,還是棚改政策不落實所致。棚戶區改造是國家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中央政府在財政投入、建設用地、稅費和信貸等方面均給予支持。那么,在四平市怎么就成“純市場化運營的棚戶區改造”了呢?拆遷戶上百次找主管領導表達訴求,甚至跪求當地官員,但遲遲沒有結果,為什么中國之聲一曝光政府就高度重視立即解決著手呢?這也就更讓人不能不追問:棚戶區改造究竟是造福于民,還是牟房地產開發之利?回遷居民在外漂泊整整7年,究竟是誰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