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文明成熟的城市、社會,首先應具有的不是強者立場,而應該是弱者視角,是整個社會設身處地地為弱勢人群著想。
五月一日起,北京的四大火車站,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乘車,不用單獨為導盲犬購票,正常購買殘疾人專用票額車票即可,與此同時,導盲犬還將被允許乘坐地鐵。
導盲犬對于國人,之前多在外國電影中看到,從2011年開始,中國第一位盲人鋼琴調(diào)律師陳燕和她的導盲犬,曾經(jīng)多次嘗試地鐵出行,但是,即便出示殘疾人證、導盲犬證、犬只免疫證,也一直被拒絕帶上北京地鐵。5月1日即將實施的這個新政,對她這樣的人顯然是利好,她提供的信息說:“全北京市現(xiàn)在只有 9條導盲犬,地鐵上這么多人,碰到導盲犬的機會跟中彩票也差不了多少吧。”能為這樣少數(shù)人制定規(guī)則,提供便利,應該是北京作為國際化大都市的必備職能。
之前,北京市法制辦公布的《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了“各種犬類不能乘坐公共交通”,而《關于視力殘障者攜帶導盲犬進站乘車的通知(試行)》的下發(fā),允許視力殘障乘客攜帶導盲犬乘地鐵,兩個政策的調(diào)整和銜接,不僅體現(xiàn)了制度的人性化,無論是制度的制定者還是未來的執(zhí)行者,也都是一種自身素養(yǎng)與能力的提升。
按理說,地鐵、公交車這些公共設施,通常都由政府提供財政補貼,或者是政府購買的公共服務,殘疾人也是公共服務的對象,本應無權拒絕導盲犬進入,但接下來的問題是,商場類公共場所則不同,它們不是政府購買的公共服務,如果因為各種原因拒絕導盲犬進入,好的政策仍舊很難善終。
之前曾有過商家貼出拒絕國人購買東西的告示,商家對此的解釋是,因為“顧客有意見”,個中緣由不排除商家是在借顧客之口拒絕利益小的商機 ,對導盲犬 ,這種情況更可能發(fā)生,雖然即便發(fā)生,影響的也是少數(shù)人,是小眾,但是這種拒絕反射出的卻是社會的整體素養(yǎng)和城市的文明進程。
殘疾人的社會服務要得到保障,除了需要社會資源的極大豐富做基礎,還需要整個社會文明素養(yǎng)的提高,就像一個合格的慈愛的母親,與孩子談話時會蹲下身來,彎下腰去,將視角和孩子持平,這是對弱小生命的關愛,也是一種情感的設身處地。
社會之于殘疾人也一樣,一個文明成熟的城市、社會,首先應具有的不是強者立場,而應該是弱者視角,是整個社會設身處地地為弱勢人群著想、著眼,這不僅需要綜合實力的盈余,還需要滿溢的愛心,特別是后者,甚至可以彌補硬件上的不足,為每個生命提供平等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