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乞丐街頭攔車乞討,被拉煤車撞倒頭破血流。3月6日上午,在鄭州市一立交橋下,一輛拉煤貨車左轉彎時,撞上一名在橋下攔車乞討的中年男子。頭破血流的男子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后,被醫生診斷為頭皮撕裂傷、鼻骨和面骨骨折。目前交警二大隊已將肇事車輛暫扣。(3月7日大河網)
作為鄭州人,我對這樣的新聞只能苦笑。每次開車出去,幾乎都能碰到攔車行乞的現象——遇到紅燈或堵車時,乞丐便拿著毛巾上前,擦拭那些等紅燈車輛汽車的前擋風玻璃,以此討錢。并且我還發現,各個路口的乞討者基本上是固定的,有一個路口的乞討老太至少已經在那里“堅守”四五年了。種種跡象表明,這些人是職業乞丐,他們各有各的“地盤”。至于其背后有無組織和團伙,就不得而知了。
實際上,機動車道上行乞的亂相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不僅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還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早已為交通管理部門和公眾所深惡痛絕,但一直以來卻未能得到根治,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據民警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違反者可處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規定,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然而,民警也承認,對那些在路口攔車乞討者,他們很少進行處罰,一般都是采取警告、驅趕和勸離。他們提醒乞討者,不要冒著生命危險去乞討。同時,也提醒等紅燈的司機,不要盲目施愛,讓危險乞討者無利可圖,才是讓他們遠離危險的最有效辦法。請恕我直言,這樣的管理力度,不僅起不到作用,倒有點像變相縱然。
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根本管不住機動車道乞討亂相。機動車道上的乞討者沒有幾個是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基本上全都是職業乞丐。這些人把乞討當成了一種謀生的手段或者說是發家致富的“生意”。他們收入不菲,50元罰款對他們而言不過是“毛毛雨”罷了,罰了就罰了吧,多攔幾輛車就掙回來了。而很多司機之所以會施舍乞丐,并非他們“很傻很天真”不知道乞丐是假的,而是為了快點支開乞丐避免麻煩。
其實,機動車道上乞丐頻頻出沒的現象,不過是現如今職業乞丐泛濫成災的亂相的一部分。怎樣才能管住這一亂相?一是對需要幫助的真乞丐給予救助,二是對職業乞丐拿出更大的管理和處罰力度,該拘留就不能手軟,構成詐騙或其他違法行為者要追究法律責任。做到了這兩點,不僅機動車道上會恢復正常的秩序,整個城市的秩序和“幸福感”也會得到提升。警方應該負起責任來、依法辦事,及時為司機解決麻煩、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不能讓“攔車乞討”成為城市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