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2-14 12:56:04
來源:新京報 作者:畢舸
鞭炮禁放需要時間的過渡,人們觀念的變更,以及“禁放”的令行禁止,以上缺一不可。而來自民眾的自發意識與行動,才是最為關鍵的。
據媒體報道,春節越來越近。因擔憂霧霾、噪聲擾城,我國已有近700城市禁放、限放鞭炮。
有關春節是否應當燃放煙花爆竹,這幾年來一直是社會爭議的焦點。部分公眾認為,放鞭炮本可以烘托喜慶氣氛,為新年開個好頭,是傳統習俗。但反對者則認為鞭炮燃放不僅容易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還存在安全隱患為何不能一禁了之呢?后者近年來不斷發聲,也成為地方政府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所在。
其實,作為傳統習俗,鞭炮禁放無所謂對與錯,關鍵就在于它與現代人的生活習慣之間發生了錯位。但畢竟還是有很多人懷念煙花爆竹燃放所帶來的年味,這種傳承下來的文化記憶,恐怕也非短時間內可以更替。
就公眾而言,反對和贊成的聲音都有,一時間難以達成共識。但要看到,與春節燃放爆竹具有幾乎同等歷史傳統的清明掃墓,越來越多的人就選擇了文明祭祀。與之相關的身后習俗,同樣也在發生著變化,比如現在絕大多數城市居民越來越愿意選擇火葬。時代的發展也許會逐漸帶來觀念的更新。
除觀念更新以外,現代人的生活習慣隨著中國城市化發展而出現了重大變化,土地、時間、環境、身心健康成本日益重要。兩相權衡下,寧愿舍棄部分已不符合現代文明的節慶以及其他文化風俗,也算是基于經濟理性的“用腳投票”。煙花爆竹,也許會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而與人們的生活漸行漸遠。
對于政府來說,如果真的下決心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還須“動真格”。事實上,過往幾年來,雖然不少地方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但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聲仍不絕于耳,如果禁放令流于紙面,也許會造成政府公信力的受損。因此,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既然決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就要用加強日常執法力度,來證明法令與執法的統一。
但必須承認的是,僅僅依靠強硬的執法,“禁放”恐怕一時難以取得圓滿效果。之所以如此,政府除了春節來臨出臺相應規定禁止或限制燃放鞭炮煙花,日常宣傳卻少之又少,這也是需要檢討的。
比如,青少年基于天性,都偏愛于帶有游戲性質的燃放煙花爆竹。如果能夠從校園入手,通過更為活潑、貼近孩子接受習慣的教育普及入手,讓他們明了燃放煙花爆竹帶給空氣質量以及人身安全的危害,或許就會取得更為良好的社會效果。
鞭炮禁放需要時間的過渡,人們觀念的變更,以及“禁放”的令行禁止,以上缺一不可。而來自民眾的自發意識與行動,才是最為關鍵的。政府需要用更多的“軟著陸”舉措來加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