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轉農”,是指原本的城市戶口人群,返回農村,變為農民(本報8月27日17版報道),這是否與我國正在大力推進的城鎮化進程相悖呢?
省社會科學院城市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文錄認為,在我國目前的城鄉二元結構背景下,無論哪種遷移都是一種正常的流動,流動是必然趨勢,要看到這種流動的主流,還是城市化。
王文錄表示我們不能否定更無需阻止這種現象的存在,城市化進程中,短暫的、細小的、支流的反向流動時正常的,不能稱之為“逆城市化”。
“要看到,大部分人回到的農村,其實都是城市周邊的村子,甚至就是城中村,隨著城鎮化進程,這些地方早晚都會變為城市,完成城鎮化,所以,這種現象應該不會阻止城鎮化的進程。而那些沒有完成就業,進而把戶口遷回農村的大學畢業生,一旦找到工作,更可以肯定一旦有機會,也還會返回城市的”。
二問 “非轉農”是一首都市生活悲歌?
“畢業即失業,在城市里我一直沒有找到自己立足之地。”平山大學生李響這樣告訴記者,而這樣的聲音基本貫穿了記者采訪的整個過程。
中國社會科學院今年4月份發布的《宏觀經濟藍皮書》指出,中國截至2008年的城市化率僅為45.68%,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因此時下的中國并不具備“逆城市化”的現實土壤,雖然從表面上都具有“逆城市化”的特質,但不得不承認其只是一個假象。是什么導致了這種現象的發生值得我們思考。
采訪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國社科院研究員表示,造成“非轉農”現象的罪魁禍首是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上世紀80年代,沐浴著改革開放的春風,無數追求夢想的年輕人前仆后繼地奔向城市,追尋屬于自己的一片的藍天。但是近幾年來,一方面是以房價為核心的生活成本持續上漲,城市生活令越來越多的人喘不過氣來;另一方面,以住房、醫療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也沒能跟上經濟社會發展的腳步,最終導致城里人的生活質量日益降低,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很多人的城市夢被碾得粉碎,逃離城市,回歸農村已經成了很多人無奈的選擇。
有官員指出,城市吸納進城人員主要目的在于獲取廉價的勞動力,同時又希望盡量少承擔對他們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進城者長期在收入低標準、生活低質量、保障低水平的社會底層徘徊,被日益邊緣化,這才是“逆城市化”的癥結所在。
三問 “非轉農”是否存在與農爭利?
記者在衡水三杜莊采訪的時候,發現村里的原住居民對于這些非轉農回來的人抱有不滿甚至排斥的心態,一位村民非常直截了當地告訴記者:“就說征地補償款吧,你說10人分和100個人分,拿到手里的能一樣嗎?他們這不是回來摘果子嗎?”
在記者的采訪中,雖然目前“非轉農”有幾種不同出發點,但是不可否認,大部分“非轉農”的人群主要目的還是趨利。從流向來看,大部分都是流向村集體經濟較好、生活較穩定的村子。一是有土地利益,隨著城市發展的擴展,大量農村土地被占用,這部分人回去,就是看好土地補償款的分配;此外就是有村集體經濟的分配,有些村有集體經濟,或者有臨街商鋪出租等,每人每年分紅有兩三萬元,這些人回去正是看好這些紅利;此外,還有就是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符合條件的夫婦可以生育二胎。另外,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可以加分等,這些都誘惑著城里人。
而隨著這些“非轉農”需求的增多,如果這些問題處理不當,也會激化了回遷戶和原有住戶、農村家族之間等的矛盾,增加了農村的不穩定因素。
此外,除了上述比較現實的土地、政策等利好外,這些非轉農人群,也是原本公共資源就比較匱乏的農村地區,公共資源分配更為捉襟見肘。
比如在北京市民向周邊我省燕郊等地的遷移,導致河北與北京接壤處縣市的醫院、學校、公交、銀行等公共資源不得不與北京人共享,當地的教育、交通等公共資源因突然增多的需求而變得稀缺,房價也因此上漲,給當地居民的利益帶來了傷害。
采訪中,王文錄表示,“根據我們的調研,在上世紀的大規模的城市化進程中,農轉非人群中,有80%的人,背后都是利益驅動,其次才是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家庭團聚等,這個數字放在現在,反過來看非轉農也很適用,這也很正常”。王文錄還表示,目前我國農村的村民自治組織可以通過一些民主的自治手段,來決定哪些人可以非轉農,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而記者采訪中也了解到,目前非轉農人群,能不能轉,即使符合戶籍政策,村里也要進行投票,獲得多數村民通過才能辦理落戶。
四問 “非轉農”中是否存在政策空白?
在記者先前的采訪中,衡水三杜莊的老杜,因為參軍轉業以后,戶口落在城里,現在想把戶口辦回老家農村,卻遭到了村里的拒絕。而其他地市也出現過類似情況。
那么我省有關“非轉農”的戶籍政策如何?什么樣的人群才能辦理非轉農呢?
記者查閱相關文件得知,我省“有關戶口回遷農村實行準遷制度的問題。”文件規定:“為維護農村地區的社會穩定,切實保護農村居民的合法權益,除正常婚遷人員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復員軍人、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將戶口遷入農村外,對其他申請往農村遷移戶口的,需經村民自治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由遷入地公安機關核發戶口準遷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對農村有女無兒戶,可選擇其中一個實行男到女方落戶。”
而記者采訪中也了解到,目前我省辦理“非轉農”不同地區都有一些不同條件限制,手續繁多。有的村子里還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了一些土政策,來決定哪些人可以辦理非轉農回到村里,哪些人不可以。而在辦理整個非轉農的過程中,村里的意見起著決定性作用,一般都是村里開具了接收證明,當事者才能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戶籍遷出手續。由此可以看出,“非轉農”牽涉的利益眾多,政策也存在諸多盲區,而這些“非轉農”實踐,或許也能給下一步戶籍改革提供不少借鑒。
五問 “非轉農”會不會拉大農村地區間貧富差距?
滄州讀者馬女士看到本報報道后,對本報進行反饋說,“我們這里非轉農到農村的,其實都是去的城市市郊,像我們這種離市區比較遠的純農業村根本就沒有人回來”。正如馬女士說,目前,從“農轉非”的流向上來看,大部分回流人群都是流向村集體經濟較好、生活較穩定的、整體比較富裕的地區。而這些非轉農的人群,其自身也是有一定資金和產業積累的,這些人以及這些資金回到這些相對富裕地區,會不會造成農村地區之間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呢?
王文錄認為,這些農村地區之間,本來就存在地理位置、交通條件,資源稟賦等的不同,因資本的逐利性決定,非轉農人群肯定是會流向那些相對較好的地區。“而長期來看,這應該是一個分檔級的問題,理論上會逐漸向外擴張,輻射帶動周邊。而總體來看,非轉農畢竟是支流,是個別現象,影響力總體較小。所以起碼應該不會造成貧富差距加大的現象。”
六問 如何斬斷“非轉農”背后的利益推手?
針對非轉農,記者采訪中發現,不少農村有自己的土政策,有的是規定某個時限,此時限前戶口落回來才能分到補償款等,有的則細化規定了什么樣的人可以轉回來,什么樣村里不給轉戶。而這些分散的、各自為政的政策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人為性,有的規定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據。
在專家看來,“要想解決非轉農問題,其根源還是要解決我國的戶籍制度所決定的,依附于戶籍制度之上的多種利益關系,一旦這些利益沒有了,流動自然就正常了”,王文錄如此認為。
而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經濟轉型30年》也探討到了這個問題,書中言及,城市戶口的福利含金量造成了戶籍制度改的悖論,越是在戶口中附著較多福利內容的地區,戶籍制度改革就越難推進。而后,這個邏輯又被輿論更直接地演繹為:“戶籍福利”不剝離,人們就會涌向福利更好的地方,戶籍改革便會遭遇更大阻力。
王文錄認為,要合理疏導這種趨勢,而不要出臺政策加以阻止,利用多維度多方面的配套政策,來實現戶籍在農村和城市間的合理流動。“比如,土地方面的土地流轉政策,房地產政策,就業政策,社保政策等。”
“總之,‘非轉農’背后還是兩個關鍵詞———‘趨利’與‘避重’”,一位社會學者表示,從流向來看,“非轉農”大部分都是流向村集體經濟較好、生活較穩定的農村,避重則是城市生活壓力大,房價高,工作不好找。可以說這些問題疏通了,這種戶籍流動也就自然歸于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