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14 21:19:38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廠佳
2012年6月以來,白云區司法局在全區開展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安排了22家律師事務所的168名執業律師,與全區368個村(社區)結成法律幫扶對子。以白云區京溪司法所為例,每周都能見到廣東某律所副監事長王國安。這位小有名氣的律師,在過去7年多的時間里,一直免費為京溪街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如今儼然是眾多村(社區)的“御用大狀”。(10月12日《廣州日報》)
“法律進村”是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大進步,正如新聞里所說的,自從專業律師來后,村民開始告別“武力式”維權,越來越多的村民懂得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遇到的問題。以白云區京溪司法所為例,今年上半年,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參與調處的重大糾紛已達69件。
傳統社會中,鄉村治理以鄉紳治理為主,鄉紳在當地享有威望,承擔社會救濟、撫恤難民、興立鄉校、推行教化,實現“端本善俗,以一方之賢士化一方之莠民”。而進入新時期,鄉紳階層逐漸瓦解,農村治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真空”。政府管理難以直接觸及這一“神經末梢”,村民自治時有不濟,在利益多元、矛盾頻發的鄉村社會,難免出現混亂。轉型中的中國農村,也逐漸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邁進。利益導向逐步取代血緣導向,利益糾紛增多、維權手段單一,沖突不斷,已成為不少鄉村面對的棘手問題。當農村矛盾爆發時,有些村民習慣于“武力維權”;有些村民有理無理都熱衷“鬧訪”,試圖給上層施加壓力。這些高成本的維權方式不僅進一步激化矛盾,兩敗俱傷,而且也未必能達到預想的效果。
在這一背景下,“法律進村”在鄉村轉型中顯得迫切且重要,也是建設法治國家不可繞過的一環。讓法律做公正的審判官,才能緩和鄉村轉型過程的陣痛。
白云區的“法律進村”是一個范本,值得推廣。一方面,讓鄉村治理走向法治,走向現代化。依法維權成為村民的選擇,減少不必要的沖突,增進社會和諧,降低行政成本。白云區京溪經濟聯社律師在處理部分村民要求獲得宅基地及股權時,利用村規民約,調解糾紛,“讓鬧訪的人沒有希望,才不敢鬧訪”,終于解決這一燙手山芋。這一經驗可以復制到我國不少農村地區。
另一方面,法律進村補上鄉村“普法”的一課。當前中國缺少的并非法律文本,而是法律知識的普及,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農民因法制觀念淡薄,違法案例常見諸報端。知法方能用法,知法方知違法,讓村民通過身邊律師的言傳身教,提高法治意識,讓“有事找干部、講理找律師”成為一種新風尚,對于鄉村社會的長治久安,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