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長期來不姓“公”的背后,大多是摻雜了某些部門私利的因素,公園不再姓“公”,成為部門創收的工具,就必然剝奪公眾的權利,是一種變相的對公共資源的侵占。因此,公園免費,是對公眾權利的充分尊重,是政府執政為民宗旨的體現。也因此,公園只在節日免費一天,是遠遠不夠的。其實,北京公園國慶免費,更讓人們關注的,也正在于,什么時候更多的城市也能夠效仿,什么時候公園免費終于成為常態。
這其實并非不可能,比如東莞,早在2007年,全市范圍內無論是市、鎮、村的公園,都已向市民免費開放。公園失去門票收入來源后,凡屬市區的公園,其管理費用的缺口將由市財政補貼;屬于鎮、街、村的公園,均由相應的鎮、街、村財政補貼。如今,許多城市的管理者往往首要考慮的是門票收入,因此遲遲不愿免費開放,然而,這其實是本末倒置。正如東莞市政府領導所認為的,“這樣雖然加大了政府財政負擔,但能讓市民高興,這個錢花得非常值得!”確實,建了公園,卻不能讓市民高興,又建什么公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