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寧市經開區金凱路部分路段改擴建后,出現了一段很奇葩的盲道:不到200米的距離,居然設置了10根路燈桿和2根水泥電桿。在這并不寬敞的人行道上,一邊是路燈燈桿,另一邊是生長多年的樹木,路燈燈桿和樹木排排站,留下供人行走的路面非常有限。因此,行人走過這段人行道時,要么走S線,要么中途走上機動車道。(9月18日《南國早報》)
對于網友的質疑,南寧市經開區的回應是這樣的:道路拓寬了,擠占了路燈和電線桿的地盤,只能向人行道轉移,目前路燈桿確實擋住了盲道。接下來,將把這些設施再往里移動一下。
在這樣的回應里,我們聽出的是有關部門的無奈,他們感到自己也很是委屈。原來道路是狹窄的,造成了擁堵,為了方便市民就實施了道路的拓寬,這一拓寬問題也就來了,路燈和電線桿沒有了地方,只能移動到人行道上。是的,有關部門很是無奈,問題是在你們無奈的時候,考慮沒考慮別人的感受呢?
保障了機動車和自行車的出行權的時候,就能這樣侵犯步行者的出行權嗎?如果說,這是普通的人行道的話,市民也還是可以將就一下的。而要知道的是這200米道路還是盲道。試想,當我們的盲人朋友走在這些道路上的時候,他們要是一不小心撞到了路燈上,碰個頭破血流誰來承擔責任?是路燈管理部門,是電線桿的擁有部門,還是城市的規劃部門呢?
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解釋,我們完全可以得出一個這樣的結論:在將這些路燈和電線桿規劃到盲道上的時候,他們是很清楚這就是一條盲道的。當明明知道這里就是盲道,還將這種基礎設施規劃到盲道上,這見證的是失明的規劃。
現實生活中,類似于盲道上的路燈式樣的規劃,我們見過的太多太多了。公園里規劃的單個藝術座椅只能坐下瘦子,而膀大身寬的胖子是坐不進去的;設置的街頭自動會員機,大個子也要踩著板凳才能使用;設置減速帶的時候,竟然在不足400米的道路上設置了60多個;果皮箱安裝在寫有“請勿踐踏草坪”的綠化帶中心。公共設施的設置原本是為了方便市民的,而當我們的規劃和設計考慮的不是如何方便市民,而是如何方便自己工作的時候,我們說好的以人為本哪里去了?
這種心里沒有群眾只有自己的城市規劃是可笑的。而這種規劃有的還是故意而為之的,這就讓老百姓難以接受了。這就是我們的規劃設計處于“失明狀態”造成的。為了建設人性化的城市,我們在城市規劃中提出了“無障礙城市”的響亮口號,就是為了讓我們的城市更加溫情,更加科學。試想,當我們的市民側著身子走在狹窄的只能放下一只腳的人行道上的時候,當我們的盲人朋友走在屬于自己的盲道上,還要練就一身輕功的時候,我們的城市規劃部門還是合格的嗎?
正如把路燈和電線桿設計規劃到盲道上的當地規劃部門,面對現實的困難需要多些規劃的智慧,而不是讓盲人無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