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浙江電視臺報道:最近一則城管與小販互跪的圖片引發熱議,照片中的小販是一位七十多歲的大媽。當天,大媽正在沿街售賣蔬菜,遇到城管前來執法。就在城管動員大媽離開時,老人家突然朝著城管跪下,隨后一名城管隊員也跪了下來,最后在城管的勸說下,老太太被扶了起來。(9月15日 光明網)
城管小販的事一經爆出,輿論沸沸揚揚。對城管的行為,有人贊賞城管對小販的態度,有人批評這是在作秀,更有人冷眼旁觀。其實,不論城管下跪的動機是什么,至少當他面對小販下跪時,沒有視若無睹,沒有強拉硬扯,更沒有拳腳相加,而是“以跪抵跪”,好言相勸,將老太太扶起來。這無論如何都是執法的進步。
城管與小販,總是有說不清、道不盡的各種“故事”。曾經有一段時間,城管向小販施暴的新聞頻頻現諸媒體,引來輿論不斷撻伐,城管這一職業的聲譽,一度也降到了最低點。但最近一兩年來,城管執法已回歸人性,不再是過去的“血腥暴力”。如今,城管小販互跪更能說明執法的進步。
雖然,“膝下有黃金”,下跪在很多人看來,是一種有損尊嚴的行為,但是下跪的城管和小販都值得我們尊敬。小販后面是一大家子人,為了生活,選擇下跪,值得我們尊敬,而城管,為了工作文明執法而“屈尊”下跪也同樣值得我們尊敬。
城管小販互跪固然是執法的進步,但是這樣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城管能主動放下身架,或者是因為執法工作的需要,或者是出于同情,這并不諱帶來真正意義上的平等。我們需要的是,城管和小販之間真正的平等。這就要求政府從源頭上加以引導和疏導,讓小販和城管沐浴在文明執法的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