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醫療責任保險是我們的第三套‘組合拳’,下一步將修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出臺地方性規章。”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7月11日說。
國家衛生計生委當日會同司法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北京召開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李斌指出,醫療責任保險為解決醫療責任的賠償問題開辟了第三條渠道,“有利于分散醫院和醫務人員的經濟風險和職業風險。有利于當事雙方形成合理依據,確保受損一方按照調解結果獲得賠償。還有利于保險機構拓展業務,履行保險機構的社會責任。”
據統計,2013年中國共有6000余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占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總數的60%。同日印發的《關于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