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發布會透露,青海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比國家安排分別提前2年和1年實現制度全覆蓋,使全省城鄉居民提前享受到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成果。截至6月底,全省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219.01萬,參保率達到92%,41.33萬老年居民領取了養老金。
在2012年和2014年,青海省兩次將新農保、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別提高了30元和25元,達到月人均110元,調整后基礎養老金標準居西北地區第1位、全國第5位,使全省城鄉居民直接受益,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受到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青海省《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主要包括十個方面的內容,包括明確參保范圍、統一并增加個人繳費檔次,強化繳費補貼激勵機制等,其中不少措施都是青海省在總結新農保、城居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的制度創新和政策完善。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蘇全仁表示,接下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確保在今年底前將城鄉具名基本養老制度改革實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