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23 17:01:01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劉運喜
22日中午,南京37路公交車駕駛員行車途中聞到一股濃烈酒味,立即停車詢問,得知一位女士帶了一箱烈酒,在要求其下車遭拒后,司機果斷將20多名乘客疏散并報警,女子稱不知道乘公交車禁止帶酒。提醒:易燃易爆品有害公共安全,請勿隨意攜帶!(央視7月23日)
時令已經進入仲夏,高溫酷暑來襲,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上車,最容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眾所周知,酒屬于易燃易爆物品,酒的著火點低,烈性酒的著火點更低,在如此高溫天氣下,極容易引燃,發生火災、爆炸。因此,筆者認為,司機發現女乘客違禁帶酒上車后,要求其下車被拒,果斷疏散乘客并報警的做法是對的,是對廣大乘客的生命安全負責,應當給予點贊。
公交司機必須對車上全體乘客負責,這是他的職業責任所在,是對社會的公司承諾。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上車,本是乘車常識。但人們一般只重視火車、飛機關于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規定,卻忽視了汽車的相關規定。這是因為,汽車禁危往往只在春節等重要節日,客流高峰期,才比較重視。公交車因為沿途不斷上下客,多為短途客,乘車時間不長,所以關于禁危的宣傳和檢查很不到位,甚至根本沒有重視,乘客覺得無所謂,司法也很少關注和提醒。
其實,對于易燃易爆品的包裝、運輸和保管,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關鍵在執行落實,加強監督檢查。公交司機在聞到酒味后停車詢問,要求女子下車并報警,并果斷疏散其他乘客,意義在于引起人們對禁危的高度重視,對車上乘客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視,對自身職業責任的重視。
維護公共安全,人人有責。出門乘坐交通工具,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貴在人人自覺遵守,人人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公交車上人員密集,如果攜帶危禁品上車,一旦發生燃燒、爆炸等事故,疏散非常困難,后果相當嚴重。
所以,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盡管公交車上大部分乘客是短途,也務必遵守禁危規定,確保乘車安全。讓我們對公交車司機的拒載并報警行為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