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針對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多重問題開出藥方,提出計劃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同時,明確要求杜絕“馬路拉鏈”現象,并在36個大中城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
這些年關于城市“地下管線”闖禍的新聞屢見不鮮,要么是燃氣管道泄漏要么是水管爆裂,要么是小雨小澇大雨大澇,最司空見慣、怨聲載道的莫過于馬路如拉鏈,今天你來挖、明天我來挖,上演新時代的“行路難”。面對問題,絕大部分城市過去用的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法子,只求速解不求根治,按下一個葫蘆浮起另一個瓢,“地下看不見的政績”永遠沒有“地上看得見的政績”那般動力滿滿、干勁十足。
如今,一切終于似乎迎來轉機,以“拉鏈路”為象征的地下管線亂象治理,終于要拉開帷幕。
此輪治理提出的“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尤其值得注意。何為“綜合管廊”?就像法國、日本地下巨大的地下通道,里面鋪設各類管線,各種建設、維修都在這個通道進行,無須開挖道路。這種“管廊”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已經試運行多年,有的成功有的步履維艱,艱難之處不在于技術和資金,而在于利益分擔和管理。因此,像北京中關村的“管廊”治理就比較艱難,“管廊”的產權、使用費用的分擔等等,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支撐,于是并未進入良性運行軌道。而歐洲、日本的“地下管廊”之所以成功的經驗就在于,用法律明確“管廊”的公共性,并對建設費用、日常維護費用分擔、管理模式等等作出系統規定,從而使得“管廊”運轉生機勃勃,成為城市下水道的“良心”。
因此,在國務院的一紙文件后,相關立法及實施細則亟須加快步伐,用法律為“拉鏈路治理”壯行,讓那些看不見的“地下政績”構筑起一座城市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