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靈溪鎮城管在靈溪大門路與康樂路路口整治占道經營時,與過路群眾黃某發生沖突。沖突中,黃某受傷。隨后有人在網絡上發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致使圍觀群眾聚集,5名城管人員被圍困毆打。后公安部門組織人員進場勸離群眾。現場秩序基本得到控制,受傷的5位城管工作人員送醫院治療。(4月20日 《南方都市報》)
又是城管打人,又有臨時工參與,又引來群眾激憤圍攻。蒼南事件看似老橋段,實際卻隱含新劇情,當城管執法偶遇路人監督式“偷拍”,竟然拳腳相向;正式工全部安全撤離,臨時工卻被丟在現場供群眾“發泄”。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蒼南整治占道經營行動,是為創建省級示范文明縣城“鋪路”。然而,容不下一部手機的文明“爭創”,卻是在打文明的“臉”,有關單位低劣的社會治理手法亟需反思!
文明創建不文明,相信肇事城管必將遭受法律法規的嚴懲。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部分圍觀群眾對城管的圍攻,就有逾越法律,未審先判濫用“私刑”的嫌疑。以暴制暴泄憤式的圍攻,換不來公平正義。反而,可能讓親者痛仇者快。事實上,群眾的不理性,最終造成幾名未參與暴力執法的臨時工遭受無妄之災,而幾名肇事的正式工卻已“逃之夭夭”,同時夾雜著不法分子的非法打砸,相信這些都是圍攻群眾不愿意看到的。
然而,群眾的不理智,雖緣于網絡謠言的挑撥,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偏弱,以及城管的長期不文明執法,更是難逃其咎。首先,城管打人發生在上午9時,而“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卻是在午后傳播,事發后的黃金3小時,地方政府在干什么?城管依然在原地進行文明城市創建,其它部門仍然各行其事,照顧傷員、撫平社會情緒,這些似乎是很“遙遠”的事情,沒有人趟這個“渾水”。于是,謠言有了煽動群眾的時間和空間。
其次,群眾的怒火更多來自于對城管的“天然”憎惡感。遍布大江南北的“追趕式”、“搶奪式”、“搏擊式”、“扔人式”等各種奇葩執法方法,讓城管成為美譽度最低的職業之一。可以想象,蒼南城管連來自路人的手機都容不下,它們的執法方式能有多“文明”!長期的積怨,遇到足以“以假亂真”的網絡謠言“點火”,群眾的情緒才會瘋狂的爆發。
對城管執法以暴制暴,固然不對。但我們更該反思,群眾的情緒何以變成“干柴烈火”,一點就著。是群眾太天真,還是謠言太逼真?如果都不是,那么請檢討一下,爭創文明的城市何以容不下一部會拍照的手機,有關方面的治理手法是不是太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