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網站發布《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稱,今年將適度降低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在屬地的招生計劃比例,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
降低部屬高校屬地招生比例
《通知》強調,將通過繼續擴大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適度降低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在屬地的招生計劃比例,新增計劃主要投向中西部地區等措施縮小區域入學機會差距。各地要落實并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配套政策。
2014年,教育部還將繼續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在教育部直屬高校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安排專門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并要求各省(區、市)和各高校采取措施,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
弄虛作假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通知》要求,各地和高校不得出臺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考生、收取與招生掛鉤費用等違規性地方政策,不得擅自擴大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高校及規定的項目范圍。
對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擅自招收的、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等違規錄取的考生及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調查核實,堅決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各高校要成立招生委員會
教育部特別強調,各高校要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并建立校長作為高校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
此外,《通知》再次強調,各省(區、市)和高校要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做到“十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
特殊類型考生信息全公示
根據教育部要求,2014年將重點加強對自主選拔錄取、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民族班、民族預科班等特殊類型考生資格、錄取要求、錄取結果的全部公示,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