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文靜)昨天,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實施。《條例》明確要求受水區實行年度用水總量控制,加強用水定額管理;引入市場機制,允許水量有償轉讓;實行兩部制水價,受水區要考慮各類水源價格,鼓勵充分利用南水北調工程供水;受水區要劃定禁采區,在超采區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同時,條例嚴格水質保護措施,定期向社會公布供用水水量、水質信息。
水質信息定期公布
《條例》規定,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定期向社會公布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水量、水質信息,并建立水量、水質信息共享機制。
《條例》明確要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實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并禁止建設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總干渠禁止設置排污口。對于在總干渠設置排污口和排污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水源地和沿線區域,將暫停審批有關行政區域除污染減排和生態恢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同時,南水北調沿線工程也將劃定保護范圍,進行嚴格保護。《條例》根據不同類型,劃出50米至3000米的工程保護范圍,禁止在保護范圍內實施爆破、打井、采礦、取土、采石等行為。其中為本市輸水的中線工程,明渠輸水工程的管理范圍為邊線向外延伸至200米以內的區域。
允許水量有償轉讓
對于調水分配,《條例》規定,南水北調工程水量調度遵循節水為先、適度從緊的原則,統籌協調水源地、受水區和調水下游區域用水,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受水區省級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需根據年度可調水量提出年度用水計劃建議,其中包括年度引水總量建議和月引水量建議,報送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綜合平衡年度可調水量和各受水區年度用水計劃建議,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受水區省、直轄市水量分配指標的比例,制訂年度水量調度計劃。受水區省、直轄市相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與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單位簽訂供水合同。
《條例》還引入市場機制,規定實行供水合同制度,允許水量轉讓。若受水區省、直轄市用水需求出現重大變化,需要轉讓年度水量調度計劃分配的水量的,由有關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或者單位協商簽訂轉讓協議,確定價格進行配額轉讓。
南水北調雨水污水零排入
京華時報訊(記者文靜)昨天,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隨著河西再生水廠進入平穩運行階段,本市南水北調中線干線上的大寧調蓄水庫截污工程完工,將實現雨污水的“零排入”,保障南水水質。
豐臺區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大寧水庫是北京重要的飲用水源區,因此雨水和污水都不能排入,我們通過設置污水和雨水兩條管線,把水庫周邊的雨污水全部截走,真正實現污水‘零排入’。”
數說
人均水資源不足200立方米
目前,北京人均水資源量不足200立方米,不足全國人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和世界人均7700立方米的水資源量相比,更少得可憐。
按照計劃,北京每年將通過南水北調中線接納南水約10億立方米,看似數量很大,但人均不到50立方米,市民節約用水的弦不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