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住宅銷售的“一路狂奔”、土地市場的“捷報頻傳”,使我國的經濟結構更加“脫實向虛”,這是2003年把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后帶來的后遺癥。去年11月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訪華演講時曾告誡:過度依賴金融業、房地產業拉動經濟會造成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里,會限制經濟的增長。這的確點出了我國現行社會經濟存在的陣痛。
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離不開規模經濟,規模經濟的資本來源于社會。實踐證明,經濟發達的國家,票據、證券、股票等資本市場也愈發達。而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要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就必須要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以適應不同層次的實體企業對經濟的需求。然而,一方面,房地產泡沫已嚴重影響資本市場的構建,暴利誘使全社會資本涌向房地產業,導致房地產市場更加活躍;另一方面,房地產泡沫也會加大地方政府的舉債行為,因為有著“泡沫”預算的兜底,使地方政府有敢于超前消費的底氣,助長了地方政府債務危機。縱觀市場,房地產業“瘋勁”是多重作用的后果,這一后果已嚴重削弱了經濟均衡性和持續性增長的后勁。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11月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數據顯示:與10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1個,持平的城市有3個,上漲的城市有66個;與2012年同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1個,上漲的城市有69個。11月份同比價格變動中,最高漲幅為21.9%,最低為下降1.2%。而胡潤富豪榜去年發布的榜單也顯示,中國富豪來自房地產業的比例遠遠高于其他發達國家。這些情況都在警醒我們:過度發展科技含量不高的房地產業會導致我國經濟實體競爭力不強,影響我國的產業升級和在世界的經濟地位。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表示要堅持市場化改革。雖然沒有過多提及房地產,但讓市場發揮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就是對市場規律的認可。中央已通過簡政放權、企業減稅、降低創業門檻等一系列措施來挽救實體經濟的下滑,其實,換個角度看,也是在挽救房地產市場,使房地產業不至于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的空中樓閣。
日前,有消息稱,國務院已要求國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為此,國土部目前正著手起草制定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草案和相關規章草稿,并編制相應技術標準。這表明,房地產稅這只靴子的落地可能不會太遠。房地產稅可以說是房價泡沫的消泡劑,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普遍采用的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行辦法。它以增加房產的持有成本來改變住房結構,減少貧富差距,使社會結構更加合理。在發達國家,房地產稅占地方財政收入的70%左右,既能穩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使其有可持續性的稅收來源,又能減少地方政府因財政的捉襟見肘而對實體經濟的盤剝。如果開征房地產稅,無疑是給房地產業這個脫韁的野馬套上了籠頭,使之能驅害為利。就此,筆者認為,房地產業這種“癲狂”的狀態不先解決,我國目前存在的各種經濟問題也無法解決,要讓房地產回歸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