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常州市天寧區新城金郡一位業主散步時,偶然發現廣場舞大媽竟將停在小區商鋪門前的車子,貼上了告示——“為了大家的健康,請您在18:30-20:30這段時間不要在此停車。車如果有意外,后果自負!”(1月7日人民網)
“如有意外,后果自負!”短短八個字,卻透露著張貼者盛氣凌人的態勢。而貼這些紙條的大媽或許沒有想到,自己的行為首先是不怎么厚道,其次在別人車窗玻璃上用“兩道透明寬膠帶死死固定住”一張紙條,警察叔叔都不敢這么干,為何你就敢如此威武無忌呢?
正如那些熱愛廣場舞大媽在紙條上所言“為了大家的健康”,那恐怕廣場周遭的百姓也要反問這些廣場舞者,他們的健康你們照顧到了嗎?每天晚飯時間猶如生物鐘般準確的高音喇叭嘶吼著,恐怕方圓一公里的人群都要為你們的“健康”而心堵。所以當空中潑糞、藏獒驅趕甚至是鳥槍警告等種種光怪陸離的“抗議”出現,也就不足為奇。
二手中介現在有個有趣的現象,以往靠近廣場或者公園的房子不再像以前那么吃香。這種市場倒掛現象,也恰好證明廣場舞的殺傷力不可小覷。筆者周末的時候經常去公園瞎逛,但是那些廣場舞或者歌友會的地方基本是無法靠近,無他,那些一百以上的分貝讓我等的耳膜也是無法承載。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尤其是在當下城鎮化腳步越發加快的背景下。但在我們還沒有足夠的休閑資源可以共享的時候,是不是所有人都應該有種相互體諒的精神呢?而新聞中所說到的停車問題,現在也已然成為城市病的一種。在管理者還一時半會拿不出有效方針的時候,廣場舞大媽們先入為主地進行“不要在此停車”的手法,是不是有點越俎代庖?
有的人說大媽們熱愛熱鬧,但是卻不要忘記,人的生理趨向是偏安靜的,只有這樣才能讓大多數人感到舒服。而大媽們過于被廣場舞搞的忘乎所以,這無疑擠壓掉了別人的舒適空間。而在廣場上,只要沒有禁止停車的標示,那些車子停著也無妨。然而對于廣場舞的高音擾民,在很多城市卻是有《環境噪聲管理規定》,對于在室外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然而我們看到這樣的規定很難走到現實中。
在越來越強調個人利益的環境下,換位思考是最重要的。當廣場舞演變成一個群體煩躁著另一個群體的景象時,管理者是時候站出來說說話,尤其是在城市非盈利空地長期緊缺的情況下。而大媽們也該多點空間意識,讓廣場舞少些“威武”,多些愜意,不然也有人會對你們說“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