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法制辦12月27日公布了《南京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意見處理情況,保留地鐵禁食、禁折疊車等條款。此前,一位聽證代表甚至特意騎著折疊自行車到聽證會場“據理力爭”,呼吁不要禁車。
圍繞乘客攜帶折疊自行車乘坐地鐵,較長一段時間以來一直爭議不斷。支持者肯定這種方式為環保便捷出行加分,有助于從點滴做起、減少污染;反對者不滿于折疊自行車往往不折疊,容易造成剮蹭、增加地鐵車廂擁擠程度等,高峰期間一些乘客甚至因此擠不上車,進而拿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禁止折疊自行車上地鐵以為佐證。
對這類涉及民生出行的話題,筆者以為,在下達一紙禁令之前,最好多做些細化的、帶有溫情的、具有前瞻性的調查研究,“從維護絕大多數乘客權益出發”的同時,對其間相對微弱的呼吁保留之聲加以審慎考量。
南京市地鐵日均客流量已達118萬,今后還將大幅增長,客流高峰期越來越長,這一禁止攜帶折疊自行車上地鐵的理由是不是有充分的說服力?目的地靠近地鐵站,這樣一件幸福的事不是人人都能遇上,很多人下了地鐵還有路要趕,早晚高峰的時候,打車殊不易,公交也是又擠又堵,這正是不少人不嫌麻煩使用折疊自行車的原因。如今禁了,讓以往采用折疊車+地鐵上下班的乘客咋辦?
為緩解矛盾,此次聽證的《條例(草案)》中增加了一條:區人民政府(園區)應當根據軌道交通、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的運營情況,合理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點,方便市民換乘;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合理設置或者施劃非機動車停放場所,并組織人員看管。這樣一條解決之道,如果真能落實,也能對人們出行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可照目前的情況看,車主在地鐵站口停放自行車、電動車,還得冒些失竊的風險;公用自行車布點不夠充分,高峰時段還存在很不均衡的潮汐現象。種種細節問題尚未解決,那頭先把折疊車禁了,怎不惹人抱怨?
“藍天工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一項,那就是要“發展公共交通,減少尾氣排放”,為公眾低碳出行、綠色出行創造條件。在霧霾天氣越來越頻發、程度越來越嚴重的當下,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更要落在實處。回到折疊自行車上地鐵這個話題上,是不是也可以拓展一點思路,多借鑒一些他山之石?《人民日報》曾刊文《臺灣如何應對交通困擾》,提到“鐵馬”即自行車近年風靡臺灣,當地鼓勵“接駁”,比如,旅客乘臺鐵帶折疊自行車不收費、非折疊自行車半價收費,臺北捷運在特定車廂為自行車設立專門位置。還有專家主張乘客可將折疊自行車罩上安全罩,當做一件行李帶進地鐵。
一組來自南京地體運營方的數據顯示,周一到周五平均每天有600輛自行車上地鐵,周末每天有350人帶自行車乘地鐵,其中能自覺將自行車折疊的只有4.1%。相比于每天以百萬計的地鐵人流量,這個數字實在很小,但是期間蘊藏的綠色出行理念值得鼓勵。有關部門宜多作引導、管理,而不是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