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給社區的“萬村綠”建設資金,31.5萬元只是種了三棵樹。深圳市2013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水務和林業專項資金均爆出不少問題。(12月26日新華網)
咱老百姓沒見過大世面,所以對“天價”很敏感。這不,31.5萬元只是種了三棵樹的消息引起了強烈反響。本來,綠色環保使經濟社會出現了從發展理念到產業結構上的革命,形形色色的環保帽子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不少環評不達標的單位被擠壓得喘不過氣來了。從表面上看,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發展路子,在策略上是貫徹全面深化改革總部署、總謀劃的頂層設計,各個職能部門都有配套的實施方案,“大樹底下”只要按部就班遵命行事就可以了,事實果真如此嗎?
社區為綠化而采購樹,也無可厚非。可是,社區是地區性的生活共同體,在我國特指經過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后,經過規模調整了的居民委員會轄區。也就是說,社區的采購是有官方背景的。采購的本意是通過公開公平競爭,用更少的錢買到性價比更高的東西,從而降低行政開支。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及基層單位在招標采購中用或明或暗的伎倆,移花接木、假公濟私,頻頻引發腐敗案件,嚴重違背了國家設計政府采購制度的初衷。
為什么在“萬村綠”的實施中,30多萬只買三棵樹?除了市場、相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外,筆者認為還與三大不足密切相關,值得注意。一是監督不到位,之所以再現“天價”樹,是因為手中有審批權、管理權等等,這些大大小小的權,如果不受監管監督,或者監管不到位,監督不起作用,那“天價”新聞就會層出不窮。二是天價問題充分暴露了采購制度尚有漏洞,加強制度建設迫在眉睫。只有從制度上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對財政資金加大監管力度、提高使用透明度,督促采購“精打細算”落實到位。三是增強財政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隨著國家財政收入不斷增加,政府可支出資金就越多,必須通過具體的數字、程序、責任,使每一項工作內容都能看得見、摸得著、說得準。每一個問題有專人解決、每一項資金有專人負責,每一項監督有專人完成。追求細節、做到精確到位。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應當牢固樹立“過緊日子”觀念,不要一不小心又是“天價”,必須嚴肅紀律,堅決反對鋪張浪費,做到支出的每一分錢都合理合法,方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中國式的天價問題,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