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來講,城鎮化的作用根本不在于需求端。筆者認為,我國城鎮化戰略應該從供給端著眼,通過城鎮化的規模經濟效益,以及城市分工協作帶來要素集聚效率的提高。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保持了持續快速的城鎮化進程,城鎮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提高至2012年的52.57%,平均每年大約提高1個百分點。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曾經的預言:“中國的城市化和以美國為首的新技術革命將成為影響人類21世紀的兩件大事”似乎正成為現實。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預測,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城鎮化率年均提高速度將保持在0.8-1.0個百分點左右,到2030年之前,我國仍將有2億多農村人口需要轉移到城鎮就業和居住。
然而,回顧中國城鎮化歷程,支撐中國城鎮化進程的主要是工業化,但工業化之所以能如此迅猛推進,一是靠中國大量廉價勞動力的優勢,二是靠政府主導的大規模固定資產投資,但這兩大因素在未來都會發生較大變化,城鎮化戰略到底要靠什么動力實現持續發展,將成為擺在當前的戰略性議題。
我國正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時期,與發達國家城鎮化進程相比,我國仍存在著許多城鎮化的困擾與發展困境:首先,經濟發展模式粗放,產業結構效益和城鎮化效率呈現“雙低效”特征。當前我國產業結構方面的問題主要不是各層次產業之間比例的高低,而是由產業發展方式粗放和發展質量低下引發的相關問題。產業發展方式粗放主要表現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協調、低效率等方面,這些問題在我國各產業部門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而尤以重化工業部門更突出。與此同時,我國城鎮化模式也同樣存在粗放問題,集中表現為土地城鎮化遠快于人口城鎮化,“圈地”、“造城”等現象相當普遍,導致產業結構效益與城鎮化效率“雙低效”,美國汽車名城底特律衰敗的根源實際上就是汽車制造業競爭優勢不再以及“產業空心化”之下,人口大量流失、企業大量外遷所導致的工業化向后工業化轉型的失敗。
其次,城鎮化布局和形態不盡合理,產業集聚和產業帶動能力總體不強。一方面,在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以后,我國工業重型化趨勢越來越明顯。隨著工業結構的重型化,工業資本密集程度快速提高,單位資本帶動就業的能力快速下降。快速推進的重型工業化將會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及第三產業和城鎮化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另一方面,資源要素過于集中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城市建設過于注重規模擴張,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并未相應提高,帶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能力不能得到充分釋放。
再者,獨特的戶籍制度使農民工成為“半城市化”的常住人口,這也就是實現工業化積累的“人口紅利”和“工農業剪刀差”。未來幾年,隨著“人口紅利”呈現出日益衰減的趨勢,以及“工農業剪刀差”的逐步彌合,可以預計的是,城鎮相對較高的收入吸引農村人口不斷地轉移到城鎮部門,直到農村勞動力的邊際產出等于城鎮部門的邊際產出時人口轉移停止,靠廉價勞動力支撐的城鎮化發展模式將不可持續。
最后,由政府主導、行政化推動,忽視產業基礎對城鎮化發展的內在支撐。發達國家的城市化主要由經濟發展推動,城市體系的發展受人口聚集程度和產業發展水平的影響,而中國城鎮化的典型特征是政府主導、大范圍規劃,這也是我國城鎮化與發達國家最主要的區別。
國家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所謂“新型城鎮化”就是人口轉移和結構轉型并存的“二元”發展型城鎮化,而這兩者必然依托于產業作為支撐,這意味著城鎮化作用根本不在于擴大內需,而是通過城鎮化的規模經濟效益,以及城市分工協作帶來要素集聚效率的提高。
對此,筆者建議,一方面要著力打造城市群和城市帶,這種城鎮化的空間組織形態由現代化的交通連接,在不降低大城市的規模經濟和集聚效應的同時,又能夠防止單個城市過度擴張帶來的“城市病”;相對集中的布局,還可避免分散型城鎮化帶來的土地浪費,確保糧食安全,保護土地和生態環境;中心城市以外的城市和小城鎮,作為產業支持中心或配套服務中心,提高區域內產業集聚能力。
另一方面,要充分考慮地區差異,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形成錯位發展。從區域特征看,東部沿海區域已步入工業化中后期,資源供給已現緊張局面,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成本顯著提高。因此,東部地區的城市群發展應當側重于健全已有大城市的功能,大力發展周邊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規模,完善衛星城市的配套服務功能,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努力發展高附加值產業和高端服務業,推進產業結構向產業鏈和價值鏈的高端攀升。比較而言,中西部地區城市群發展則應當注重優先發展中心大城市,利用自身成本優勢,努力培育制造業競爭力,承接東部沿海地區產業轉移,通過創造全球產業分工新機遇,提高中西部和內陸地區城鎮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