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在全國首推“先旅游后付款”模式四月有余,江蘇、浙江兩條線路平均1至2周開出一團,共接待700余名游客,截至目前無一例游客拒付款情況出現,取得了初步成功。
大通旅行社負責人何一偉介紹說,此次“先旅游后付款”的行程設計更加人性化,減慢游程節奏,取消購物點,配備優秀的“快樂導游”團隊,為游客提供享受型旅游。二是標準化的實施過程,游客旅行前不付款,但和旅行社簽訂“服務承諾合同”,列出12項明細服務保證,兩項以上不達標即可拒付款。關于游覽、車輛和用餐的承諾都有量化、明確的說明,這就保證了旅行有標準化的評判。所選試點路線均為經典短程路線,安排的項目受天氣等外界因素影響小,旅行社對行程的把控力強,服務管理方便。
在“服務承諾合同”中,各項條款都規定得非常具體,例如旅游車必須用18個月內的新車,司機不在車上抽煙,不在行程中打電話等。一旦旅行社違反任何一項合同規定,經查屬實的,將向旅游者每人賠償100元。
傳統的旅行社運作模式存在不少描述模糊、行程安排不具體的情況,游客會在旅途中被告知增加原本行程安排中沒有的自費項目,這往往招致游客的不滿,也使游客和旅行社之間產生了不信任的鴻溝。一位5月參加過大通旅行社浙江雁蕩山路線旅行的游客馮女士說:“大通這次的旅行都是按照合同上簽訂的路線進行的,導游、吃住都不錯,我周末旅行結束,周一就付款了。其實我們游客不在乎先付款還是后付款,關鍵是要吃得好玩得好,如果有自費項目,事先在合同里寫出來就行了。”
跟大通旅行社年均28萬左右的客流量相比,700余名游客僅占很小一部分,何一偉也表示,推出“先旅游后付款”的目的不是掙錢,而是一種示范作用,通過更優質的服務來滿足游客日益增長的體驗式旅游需求。
我國的首部《旅游法》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會對旅游業有更加嚴格的約束。就目前來看,“先旅游后付款”模式的推廣還存在諸多問題,“尤其在長線的推廣上,因為旅程中涉及的服務商家更多,旅行社的把控力減弱,就會存在很大的服務隱患。如何進一步完善,還需要整個旅游市場的誠信配合。”何一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