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研究中,城市化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是一對經常被提及的概念。城市化水平和城市化速度是城市化的數量概念。如2012年中國的統計城鎮人口比例達到52.6%,這就是年末的城市化水平,比上年末提高的1.3個百分點就是城市化速度。城市化質量則似乎容易理解,但是難以定義。如城市環境污染問題、農民工生存狀態不佳、城鄉差別和城市社會分層加劇等,都是城市化質量不高的體現。
我們最近幾年的研究表明,多數農民工家庭愿意讓孩子流動,而實際上只有少數家庭讓孩子流動。其中,促進兒童流動的因素主要是經濟方面,包括家庭收入能力(收入水平、自營、夫婦均從業)、家庭在外照料能力、社會保險等。城市規模對兒童流動沒有影響。兒童流動比例隨上學階段提高而明顯下降,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基于戶口的制度障礙。
我們提出著眼于人口城市化過程的城市化質量概念——穩定城市化。穩定城市化指農村勞動力及其家庭,在城鎮穩定地就業和共同地生活,并呈現出連續、無障礙、不可逆的城市化過程,是一個包含社會因素的經濟學概念。人口城市化有別于土地城市化,前者是自發和主動的,后者是被動和攫取式的。人口城市化也有別于勞動力流動,前者涉及家庭而后者涉及個人。從農村人口城市化出發,可以采用外出勞動力回流率、外出勞動力規模變動率、城市化速度變動率、舉家城市化遷移比例、農村留守兒童比例等指標,構成城市化穩定性指數。
長期以來,中國的不穩定城市化現實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的不穩定和回流,城鎮人口增長和城市化速度的波動,以及農民工的非家庭遷移。近年來,前兩類情形盡管仍然存在不確定性,但總體上已經較為穩定。第三類情形則是當前中國不穩定城市化的主要癥結,引發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流動兒童、農民工臨時夫妻等一系列社會問題。
人口紅利對中國經濟作出巨大貢獻,而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則是貢獻人口紅利的主要人群。農民工就業多數是低端和勞動密集型的,是產業結構調整首要的沖擊對象。同時,進城農民工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存在于多個方面,其中不公平制度又存在于就業、社會保障以及社會福利領域。當然,這些歧視降低農民工福利,但是未必阻礙已有的城市化進程,因此主要是公平損失而非效率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農村推力和拉力的消長,也將影響后續的城市化進程。家鄉對外出農民工不但有回鄉的拉力,還有穩定城市化的阻力。簡單地說,這些因素包括社會關系、情感、社會習俗等文化意義上的社會聯系,更包括經濟和家庭意義上的實質聯系。后者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留守在家鄉的年長父母的贍養問題,單純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不足以解放家庭養老;另一類是遺留在家鄉的各類資產如何處置,尤其是以宅基地和承包地為代表的集體產權的處置問題。這兩類問題將在很長時間內困擾相當大規模的已經進城的農民工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