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門看到,一青壯年花衣男子無視紅燈橫穿五四大道。交警見狀,立即大喊:“退回去!”哪知該男子快步穿過,走到交警前,大聲呵斥,“喊什么喊,對老子客氣點!”交警仿佛理虧,嘟噥道“下次注意點”。如此情景,引得圍觀路人義憤填膺,唏噓不已。
花衣男子目無法紀,蠻不講理,理應受到處罰和呵責。但執勤交警既不對該男子開罰單,又不進行批評教育,反而被對方唬住,確實匪夷所思。對待闖紅燈、肆意橫穿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確了處罰措施和標準,北京在4月份就開始整治。如果像花衣男子這樣強悍的闖紅燈者不受處罰,那《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成了一紙空文,交警就有瀆職之嫌;如果交警讓花衣男這樣刁蠻的人逃避處罰,而只對一些“老實人”開罰單,無疑是執法不公,勢必會影響執法效果和警察形象。
盡管交警處罰諸如花衣男這類違法者,可能會更費周折,但這樣的人受到處罰,更有達到教育作用,體現了公安交警敢于維護法律尊嚴和正義的形象;即使不開罰單,也要義正辭嚴予以批評教育,絕不能被其人高馬大嚇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