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按照辦法,扔垃圾時再不分類的話,將面臨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5月31日現代快報)
事實上,“垃圾分類”這個在發達國家實行多年的做法,對于國民可謂是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從很多媒體宣傳上我們知道,通過垃圾分類管理,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垃圾資源利用,減少垃圾處置量,改善生存環境質量,是當前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問題之一,也是中國當前迫切需要關注并與世界接軌的問題之一。但是,大家是否經常手握垃圾徘徊在馬路上的垃圾箱前,卻不知道該投到左邊還是右邊?這個習慣的養成,到底具有多大的價值?這些似乎都沒有人告知。自己從認知上都還未明確,如何能確保準確實施。
去年,央視有做過一檔專題節目,介紹廣州市為普及垃圾分類宣傳,從孩子抓起。并且大力推薦兒童環保舞臺劇《垃圾總動員》,讓小朋友和家長一起去看。同時,在多次公開活動中,市長拿起話筒主動與在場的市民現場講解垃圾分類。對于垃圾分類,除了制定完備的法律制度,號召“人民戰爭”以外,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不斷地普及宣傳引導,從孩子開始,潛移默化影響轉化身邊的人們。然而,在南京這類活動似乎還少之又少。同時,社區的普及宣傳也微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而從網友的反映來看,很多人和筆者一樣,每日見到的是保潔人員將居民的各種生活垃圾拆袋混起來“一鍋燴”地回收。我們的分類分裝能起何種作用,不得而知。誠然,我也同意,不能因為質疑有關部門對分類丟棄的垃圾會不會再被合并處理,就給自己的不作為找借口。同樣,有關部門也不可以因為急迫需要一個有效的結果,就不考慮實施方法和長效可行性。任何一個決策,只有策劃沒有實施的行動力都是空談。而沒有給市民足夠的宣傳和適應期,先罰款后教導,很難不被人懷疑是某些部門的“懶癥”行為和最終淪為“創收”的途徑。
當然,從長遠來看,垃圾分類是必然的趨勢,但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充分調研。缺乏執行、管理和處罰細則的法規最終不了了之,成為“空中樓閣”,損害的是政府的威嚴。從城管執法人員的角度,取證難,執法難度大;從市民的角度,宣傳不到位,處理設施沒啟動,對負責人員的培訓和管理也沒明確,現在罰款未免尚早。所以無怪乎網友一片不看好之聲。